四库全书总目提要
卷四十三·经部四十三○小学类存目一
△《尔雅补注》·六卷(江苏巡抚采进本)
国朝姜兆锡撰。
兆锡有《周易本义述蕴》,已著录。
是注多以後世文义推测古人之训诂。
如《释诂》:“在,终也。”
则注曰:“凡物有定在,亦有终竟之意。
今人云不知所在,亦云不知所终。”
又好以意断制。
如《释训》“子子孙孙”三十二句,则注曰:“每语皆以三字约举其义,与经书《小序》略相似,而又皆以韵叶之。
此等文疑先贤卜氏受《诗》於圣人而因为之也”云云。
盖因《诗序》首句之文而推求及於子夏。
然考《周易·象传》全为此体,王逸注《楚辞·抽思》诸篇亦用此体,是又安足为出自子夏之证乎?
△《小尔雅》·一卷(通行本)
案《汉书·艺文志》有《小尔雅》一篇,无撰人名氏。
《隋书·经籍志》、《唐书·艺文志》并载李轨注《小尔雅》一卷,其书久佚。
今所传本则《孔丛子》第十一篇抄出别行者也。
分《广诂》、《广言》、《广训》、《广义》、《广名》、《广服》、《广器》、《广物》、《广鸟》、《广兽》十章,而益以《度》、《量》、《衡》为十三章,颇可以资考据,然亦时有舛迕。
如《广量》云:“豆四谓之区,区四谓之釜。”
本诸《春秋传》“四升为豆,各自其四以登于釜”之文。
下云:“釜二有半谓之薮。”
与《仪礼》“十六斗曰薮”合。
其下又云:“薮二有半谓之缶,缶二谓之锺。”
则实八斛,乃《春秋传》所谓陈氏新量,非齐旧量六斛四斗之锺。
是豆、釜、区用旧量,锺则用新量也。
《广衡》曰:“两有半曰捷,倍捷曰举,倍举曰锊。”
《公羊传疏》引贾逵称俗儒以锊重六两者,盖即指此。
使汉代小学遗书果有此语,逵必不以俗儒目之矣。
他如谓“鹄中者谓之正”,则并正鹄之名不辨。
谓“四尺谓之仞”,则《考工记》浍深二仞,与洫深八尺无异矣。
汉儒说经,皆不援及。
迨杜预注《左传》,始稍见徵引。
明是书汉末晚出,至晋始行,非《汉志》所称之旧本。
晁公武《读书志》以为孔子古文,殆循名而失之。
相传已久,姑存其目。
若其文则已见《孔丛子》,不复录焉。
△《崔氏小尔雅》·一卷(户部尚书王际华家藏本)
旧本题明崔铣撰。
铣有《读易馀言》,已著录。
此书凡分十篇。
核检其文,实即《孔丛子》中之《小尔雅》也。
闵元衢《欧馀漫录》曰:“《小尔雅》,汉孔鲋撰,汝郡袁氏《金声玉振集》误为崔仲凫撰,收入《撰述部》。
以汉为本朝,以崔易孔,岂其不详考耶?抑以世可欺也?”
则是伪题姓名,明人已言之矣。
△《汇雅》·二十卷、《续编》·二十八卷(两淮马裕家藏本)
明张萱撰。
萱字孟奇,博罗人。
万历壬午举人,由中书舍人官至户部郎中。
此书每篇皆列《尔雅》,次以《小尔雅》、《广雅》、《方言》之属。
下载注疏,附以萱所自释。
亦颇有发明。
然如《释诂》“肃、延、诱、荐、饣炎、晋、寅、荩,进也。”
郭《注》:“寅,未详。”
萱於他注义未详者无所证据,而晋之为进,人皆解者,乃反详之,殊失体要。
又若《释诂》“礻危,祖也。”
萱释之曰:“礻危,远祖也。
亲在高尊之上危矣。”
此义尤为未安。
盖明人不尚确据,而好作新论,其流弊往往如此也。
《续编》二十八卷,则皆割裂陆佃《埤雅》、罗愿《尔雅翼》合为一集,每条以佃、愿之名别之,惟第一卷《说凤》一门有一条题“张萱曰”,为所自释耳。
盖未成之本,後人不察而误刊之。
陆氏、罗氏原书具在,亦安用此钞胥为哉?是尤画蛇之足矣。
△《方言据》·二卷(福建巡抚采进本)
明魏撰。
有《易象古义通》,已著录。
是书乃纪四方言语之异而求其可据者凡二百馀条,多见考据。
然其中亦有字出经史,本非方言,如张口笑曰哆、颐下曰颏、足背曰跗、毛多曰之类。
小学诸书义训甚明,毋烦更为索解。
又如“畔牢”之与“畔愁”、“儿良”之为“郎”,皆声音之转,亦非因方域而殊,乃一概阑入於轩绝代语,体例颇不类也。
△《方言类聚》·四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明陈与郊撰。
与郊有《檀弓集注》,已著录。
是编取扬雄原本,依《尔雅》篇目分为《释诂》《释言》等十六门,别为编次,使以类相聚。
如原本第三卷“氓,民也”至“枨,随也”数语,移入卷首为《释诂》。
其原本卷首“党,晓也”两节则列为《释言》,反载於“敦、丰、庞、奔”一节之後。
郭璞原注则总附每节後,低一格以别之。
间有双行夹注,为与郊所考订者,仅略及音切、字画之异同而已。
△《越语肯綮录》·一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国朝毛奇龄撰。
奇龄有《仲氏易》,已著录。
是篇皆记其乡之方言,而证以古音、古训,以为与陆法言韵多相合。
因宋赵叔向有《肯綮录》,故袭其名。
然叔向书多述朝制,此则但一隅之里谚耳。
昔扬雄《方言》,多关训诂,历代史志及诸家书目均入之《经部·小学类》中。
是编皆里巷常谈,似未可遽厕《六经》之末。
然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载李少通《俗语难字》、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载张推《证俗音》、颜愍楚《证俗音略》、李虔《续通俗文》,皆在《小学类》中。
以类相从,古有此例,故今仍列之《小学》焉。
△《连文释义》·一卷(通行本)
国朝王言撰。
言字慎旃,仁和人。
是编凡二字连文及一名而兼两义与两字各为一义者,均分别训释,为十门。
词颇浅近,盖为课蒙而作。
视方以智《通雅》所载,相去远矣。
──右“小学类”训诂之属,八部六十四卷,皆附《存目》。
△《别本干禄字书》·二卷(直隶总督采进本)
唐颜元孙撰。
其原本已著录。
此本乃柏乡魏裔介所刊,卷端加以考证。
其题“炎武按”者,当为顾炎武语。
亦有不标姓名者,不知出於谁手,或即裔介所加欤?元孙是书,本依韵编次,而不标韵部之目,石本可据。
此依《广韵》加之。
然原本与《广韵》次序实不相同。
如《覃》、《谈》列《阳》、《唐》之前,《蒸》列《盐》之後,仄声亦并相应。
考夏竦《古文四声韵》称用《唐韵》部分者,其次序亦与此同,知非谬误。
盖当时韵书非一本,炎武议其颠倒,亦非通论也。
△《说文解字五音韵谱》·十卷(通行本)
宋李焘撰。
焘字仁父。
《呈史》云:“一字子真。”
号巽严,丹棱人。
绍兴八年进士,官至敷文阁学士。
赠光禄大夫,谥文简(案《文献通考》作谥文定)。
事迹具《宋史》本传。
初,徐锴作《说文韵谱》十卷,音训简略,粗便检阅而已,非改许慎本书也。
焘乃取《说文》而颠倒之。
其初稿以《类篇》次序,於每部之中易其字数之先後,而部分未移。
後复改从《集韵》,移自一至亥之部为自东至甲。
《说文》旧第,遂荡然无遗。
考徐锴《说文系传》仿《易·序卦传》例,作《部叙》二篇,述五百四十部以次相承之故,虽不免有所牵合,而古人学有渊源,要必有说,未可以臆见纷更。
又徐铉新附之字,本非许慎原文。
一概混淆,亦乖体例。
後人援引,往往以铉说为慎说,实焘之由。
其中惟《手部》“”字徐铉作“许归切”一条,能纠本书之谬。
其馀如“[1234]”字本作“似醉切”,乃改为“房九切”;“苜”字本“模结切”,乃改为“徒结切”;又“”字本“苦闲切”,乃改为“邱耕切”:则多所窜乱。
《说文》《酉部》有“{今酉}”字,音“咽兼切”,而焘删去不载,则有所遗漏。
甚至“”字本“里之切”,而误作“莫交切”;“”字本“莫交切”,而误作“里之切”:颠倒错乱,全乖其本义、本音,尤为疏舛。
顾其书易於省览,故流俗盛行。
明人刊《文献通考》,又偶佚此书标题,而连缀其前後《序》文於徐锴《系传》条下,世遂不知焘有此书。
明陈大科作《序》,竟误以为许慎旧本。
茅溱作《韵谱本义》,遂推阐许慎《说文》所以始於“东”字之意,殊为附会。
顾炎武博极群书,而所作《日知录》,亦曰:“《说文》原本次第不可见。
今以四声列者,徐铉等所定也。”
是虽知非许慎书,而又以焘之所编误归徐铉。
信乎考古之难矣!
△《续千文》·一卷(通行本)
宋侍其良器撰。
良器里贯未详。
官左朝散大夫,知池州军事。
是编皆摭周兴嗣《千字文》所遗之字,仍仿其体制,编为四言韵语,词采亦颇可观。
其孙尝刻石浯溪。
後有乾道乙酉乡贡进士谢褒《跋》。
△《四声篇海》·十五卷(通行本)
金韩孝彦撰。
孝彦字允中,真定松水人。
是编以《玉篇》五百四十二部依三十六字母次之,更取《类篇》及《龙龛手镜》等书增杂部三十有七,共五百七十九部。
凡同母之部,各辨其四声为先後。
每部之内,又计其字画之多寡为先後,以便於检寻。
其书成於明昌、承安间。
迨泰和戊辰,孝彦之子道昭改并为四百四十四部,韩道为之序。
殊体僻字,靡不悉载。
然舛谬实多,徒增繁碎。
道《序》称:“泰和八年岁在强圉单阏。”
考泰和八年乃戊辰,而曰强圉单阏则丁卯矣。
刻是书者又记其後云:“崇庆己丑,新集杂部,至今成化辛卯,删补重编。”
考崇庆元年壬申,明年即改元至宁,曰己丑者亦误。
道昭又因《广韵》改其编次为《五音集韵》十五卷。
明成化丁亥僧文儒等校刊二书,合称《篇韵类聚》。
“篇”谓孝彦所编,以《玉篇》为本。
“韵”谓道昭所编,以《广韵》为本。
二书共三十卷。
较之他本,多《五音类聚径指目录》,馀无所增损云。
△《六书溯源》·十二卷(江苏巡抚采进本)
元杨桓撰。
桓有《六书统》,已著录。
《六书统》备录古文篆籀,此书则专取《说文》所无,或附见於重文者录之。
《六书统》所载古文,自凭胸臆,增损改易,其字已多不足信。
至於此书,皆《说文》不载之字,本无篆体,乃因後世增益之讹文,为之推原作篆。
卷一以会意起,仅一十一字。
次指事,仅十四字。
合转注为两卷。
其卷三至卷十二皆谐声字。
独阙象形一门。
名曰六书,实止五也。
桓好讲六书而不能深通其意,所说皆妄生穿凿,不足为凭。
其论指事、转注,尤为乖异,大抵从会意、形声之内以己见强为分别。
故其指事有以形指形、以注指形、以声指形、以意指形、以声指意之属。
其转注有从二文、三文、四文及从一文一字、从二文一字、从一文二字之属。
盖字学至元、明诸人,多改汉以来所传篆书,使就己见,几於人人可以造字。
戴侗导其流,周伯琦扬其波,犹间有可采,未为太甚。
至桓与魏校而横溢旁决,矫诬尤甚。
是固宜宣诸戒律,以杜变乱之源者矣。
△《增修复古编》·四卷(浙江汪启淑家藏本)
旧本题“吴均撰”。
但自署其字曰“仲平”。
不著爵里,亦不著时代。
其《凡例》称注释用黄氏《韵会》,而书中分部全从周德清《中原音韵》,则元以後人也。
初,张有作《复古编》,辨别篆隶之讹异,持论甚平。
又惟主辨正字画,而不复泛引训诂,其说亦颇简要。
均乃病其太略,补辑是编。
所分诸部,皆以俗音变古法。
而所载诸字,又皆以古文绳今体。
其拘者,如“童子”必从人作“僮”之类,率滞碍而不可行。
其滥者,如“仝”字之类引及道书,又芜杂而不尽确。
所分六书尤多舛误。
如“”字为国名,“孙”字为人姓,“阶”字训等差,“宾”字训客,“环”字训绕之类,皆谓之假借,则天下几无正字矣。
其书自平声至入声,首尾完具,而每韵皆题曰上卷。
殆尚有下卷而佚之。
然其佚亦无足惜也。
△《蒙古译语》·一卷(永乐大典本)
不著撰人名氏。
前有《自序》,称“言语不通,非译者无以达其志。
今详定译语一卷,好事者熟之,则问答之间,随叩随应,而无鲠喉之患”云云。
似乎元代南人所记。
然其书分类编辑,简略殊甚,对音尤似是而非,殊无足取。
△《华夷译语》·一卷(永乐大典本)
明洪武二十二年翰林侍讲火源洁奉敕撰。
钱曾《读书敏求记》作史源洁,字之讹也。
前有刘三吾《序》,称“元初未制文字,借高昌之书,後命番僧造蒙古字,反复纽切然後成文,繁复为甚。
翰林侍讲火源洁乃朔漠之族,遂命以华文译之。
声音谐和,随用各足”云云。
其分类编辑,与《蒙古译语》略同,而差为详备。
然粗具梗概,讹漏孔多。
《钦定元国语解》已有成书,源洁此编,直付之覆瓿可矣。
《读书敏求记》又别载《华夷译语》二卷,云为回回馆所增定。
今虽未见其本,然明人於翻译绎之学,依稀影响,十不得一,其书亦可想像而知也。
△《篇海类编》·二十卷(江苏周厚育家藏本)
旧本题“明宋濂撰,屠隆订正”。
濂字景濂,浦江人。
元至正末召为国史院编修官,不就。
洪武中官至翰林学士承旨。
事迹具《明史》本传。
隆字长卿,鄞县人。
万历丁丑进士,官至礼部主事。
《明史·文苑传》附见《徐渭传》中。
其书取韩道昭《五音篇海》以部首之字分类编次,舛陋万状。
无论宋濂本无此书,即以所引之书而论,如田汝耔、都俞、李登、汤显祖、赵铭、章黼、杨时乔、刘孔当、赵光,皆明正德至万历时人,濂何从见之?至於以赵谦列林罕、李阳冰间。
既有一“郑樵”,注曰“著《六书略》”,又有一“郑渔”,注曰“字仲明,夹氵祭人”。
他如以《玉篇》为陈新作,以《韵会笺》为黄绍作,以高似孙为高衍孙,以《洪武正韵》为毛晃作,以《古文字号》为马融作、郑玄注,以《五声韵》为张有作,以《别字》十三篇为孙强作,以《六书精蕴》为孙忄面作,殆於醉梦颠倒,病狂谵语。
屠隆虽不甚读书,亦不至此,殆谬妄坊贾所托名也。
△《童蒙习句》·一卷(通行本)
明赵谦撰。
谦有《六书本义》,已著录。
焦《笔乘》载谦著书十种,此书居第八。
惟《六书本义》及《学范》行世,馀书则邱、李东阳、谢迁先後访於岭南不获。
则此书为明人所未见,亦仅存之本矣。
其例凡列一字,必载篆、隶、真、草四体。
然小篆及真书各有定格,而隶、草变体至多,不能赅备,姑见崖略而已。
谦本以小学名,此则乡塾训课之作,非其精义之所在也。
△《从古正文》·五卷(礼部尚书曹秀先家藏本)
明黄谏撰。
谏字世臣,兰州人。
天顺壬戌进士,官至翰林院侍讲学士。
後坐与石亨交,谪广州府通判。
其书考正字画之讹,以《洪武正韵》隶字,每字大书正文,而分疏训诂,注“作某某非”於其下。
所推论六书之义,未尝不确。
而篆变八分,八分变楷,相沿既久,势不能同。
故楷之不可绳以小篆,犹小篆之不可绳以籀文。
谏乃一一以小篆作楷,奇形怪态,重译乃通。
而究其底蕴,实止人人习见之《说文》九千字,非僻书也。
无裨义理,而有妨施用。
所谓其言成理而其事必不可行者,此类是矣。
△《六书精蕴》·六卷、《音释》·一卷(两淮马裕家藏本)
明魏校撰。
校有《周礼沿革传》,已著录。
是书《自序》谓“因古文正小篆之讹,择小篆补古文之阙”,又谓“惟祖颉而参诸籀斯篆,可者取之,其不可者正之”云云。
然字者滋也,辗转滋生如子孙之於祖父,血脉相通而面目各别。
校必以古文正小篆,是子孙之貌有不似祖父者,即谓非其子孙也。
又择小篆以补古文,是子孙之貌有偶似其祖父者,即跻之於祖父之列,以补其世系之阙也。
元以来好异之流,以篆入隶,如熊忠《韵会举要》所讥者,已为骇俗。
校更层累而高,求出其上。
以籀改小篆之文,而所用籀书都无依据。
名曰复古,实则师心,其说恐不可训也。
末附《音释》一卷,乃其门人徐官所作,以释注中奇字者。
书有难解,假注以明。
而其注先需重译,则乖僻无用可知矣。
△《集古隶韵》·五卷(两淮马裕家藏本)
明方仕撰。
案是时有二方仕。
一为固始人,正德戊辰进士。
一即此方仕,字伯行,宁波人也。
其书以汉碑隶书分四声编次,全袭宋娄机《汉隶字源》而变其一、二、三、四等目,以《千字文》“天地玄黄”诸字编之,体例甚陋。
又摹刻拙谬,多失本形。
前有嘉靖丙戌市舶太监赖恩《序》。
盖仕为恩题射厅榜,恩因为损赀刻之。
又有浙江进士章滔《序》,亦颂恩之功,盖均不足道云。
△《石鼓文音释》·三卷、《附录》·一卷(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)明杨慎撰。
慎有《檀弓丛训》,已著录。
是编第一卷为《石鼓古文》,第二卷为《音释》,第三卷为《今文》,《附录》则自唐韦应物至明李东阳所作石鼓诗,凡五篇。
前有正德辛巳慎《自序》,称东阳尝语慎,及见东坡之本,篆籀特全,将为手书上石,未竟而卒,慎因以东阳旧本录而藏之。
《金石古文》亦言升庵得唐时拓本,凡七百二字,乃其全文。
冯惟讷《诗纪》亦据以载入《古逸诗》中。
当时盖颇有信之者。
後陆深作《金台纪闻》,始疑其以补缀为奇。
至朱彝尊《日下旧闻考》,证古本以“六辔”下“沃若”二字。
“灵雨”上“我来自东”四字,皆慎所强增。
第六鼓、第七鼓多所附益,咸与《小雅》同文。
又鼓有“[1234]”文,郭氏云恐是{白大}字,白泽也。
慎遂以“恶兽白泽”入正文中,尤为欺人明证。
且东阳《石鼓歌》云:“拾残补阙能几何?”
若本有七百馀字,东阳不应为是言云云。
其辨托名东阳之伪,更无疑义。
今考苏轼《石鼓歌》自注,称可辨者仅“维与贯柳”数句,则称全本出於轼者妄。
又韩愈《石鼓歌》有“年深阙画”之语,则称全本出唐人者亦妄。
即真出东阳之家,亦不足据,况东阳亦伪托欤?
△《六书索隐》·五卷(江苏巡抚采进本)
明杨慎撰。
《自序》谓“取《说文》所遗,汇萃成编。
以古文籀书为主,若小篆则旧籍已著,予得而略”云云,盖专为古文篆字之学者。
然其中所载古文、籀书,实多略而未备。
即以首卷而论,如《东韵》“工”字,考之钟鼎释文,若乙酉父丁彝、穆公鼎、ζ敦、九工鉴之类,各体不同,而是书均未载及。
又如“共”字止载汾阴鼎,而好鼎、上林鼎、绥和鼎之类亦均不取。
且古文罕见者,必著所自来乃可传信,而是书不注所出者十之四五,使考古者将何所据依乎?
△《经子难字》·二卷(浙江吴玉墀家藏本)
明杨慎撰。
上卷乃读诸经义疏所记,凡《易》、《诗》、《书》、三《传》、三《礼》、《尔雅》十书。
下卷乃读诸子所记,凡《老子》、《庄子》、《列子》、《荀子》、《法言》、《中说》、《管子》、《十洲记》、《战国策》、《太玄经》、《逸周书》、《楚词》、《文选》十三书。
或摘其字音,或摘其文句,绝无异闻。
盖随手杂录之文,本非著书。
其孙宗吾过珍手泽,编辑成帙,而王尚修序刻之,均失慎本意也。
△《石鼓文正误》·二卷(两淮马裕家藏本)
明陶滋撰。
滋字时雨,绛州人。
正德甲戌进士。
是编以薛尚功、郑樵、施宿等石鼓训释不免舛讹,因亲至太学石鼓旁,抉剔刻文,一一校定。
然年深阙画,仍多影响揣摩。
其《後序》踵杨慎之说,谓曾见苏轼摩本六百一十一字,亦失考也。
△《金石遗文》·五卷(两淮盐政采进本)
明丰道生撰。
道生即丰坊所更名也。
所著《古易世学》,已著录。
坊颇能篆籀书,其诸经伪本多以古文书之,至今为世所诟厉。
此书杂采奇字,分韵编次。
但以真书一字,直音於下,无所考证,亦不注所出,体例略近李登《摭古遗文》。
虽未必全出依托,然以道生好撰伪书,凡所论撰,遂无不可疑,故世无遵而用之者。
此本又传写失真,益不足据矣。
△《同文备考》·八卷、附《声韵会通韵要粗释》·二卷(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)
明王应电撰。
应电有《周礼传》,已著录。
是编考辨文字声音。
其学出於魏校,而乖僻又过其师。
前有《自序》,谓《洪武正韵》间以小篆正楷书之讹,而未尝以古文正小篆之谬。
於是著为是书,取古文篆书而修定之,并欲以定正许慎《说文》之失。
袭戴侗之遗法,分为八类:曰天文,曰地理,曰人容,曰人道,曰人体,曰动物,曰植物,曰用物。
举是八纲,以领其目。
又举诸目以附缀偏旁,系属诸字。
考书有古文,有大篆,有小篆。
三代以下,得以考见六书大略者,惟赖小篆之存。
得以考见小篆本旨者,惟赖《说文》“始一终亥”之目。
州居部次,不相凌乱。
是以上通古、籀,下贯隶、楷,犹可知其异同因革之由。
若大篆则见於《说文》者不及二百字,即岐阳石鼓传为籀书,尚不能尽目为大篆。
况古文见於《说文》与出於钟鼎者已自不同,必欲并合论之,名为复古,实则凿空。
遂至杜撰字体,臆造偏傍,竟於千百世後,重出一制字之仓颉,不亦异乎?且既不信《说文》矣,而於《说文》引述诸经文句互异者,乃反据以驳正经文。
不知汉代经师,多由口授,被诸竹帛,往往异文。
马、郑以来诸儒,商榷折衷,乃定为今本。
慎书所据,如《易》用孟喜之类,其《序》本有明文,不过当时一家之学。
应电乃执为古经,拘泥殊甚。
至所附《声韵会通韵要粗释》二卷,改字母为二十八,改韵类为四十五,为横图以推衍之。
其於古今异宜,南北异读,皆所不考。
合其所不当合,分其所不当分。
又每字合以篆体,端绪丛杂,如治乱丝。
亦可云劳而鲜功矣。
△《古俗字略》·七卷(两江总督采进本)
明陈士元撰。
士元有《易象钩解》,已著录。
是编标题之下题曰“归别集”,与所注《周易》同,盖亦其别集之一种也。
其例仿颜元孙《干禄字书》而小增损之,亦以韵分字。
所列首一字即元孙所谓正也,所列古体及汉碑借用字即元孙所谓通也,所列俗用杂字即元孙所谓俗也。
古字多以钟鼎之文改为隶体,已失其真。
又不注所出,弥为难据。
他如窗之为、春之为{屯曰},则周伯琦之讹文。
{佛国}之为天、┇之为万,则释典之谬体。
一概滥收,殊乏考正。
其有已见经典者,如《左传》“民生敦”、《毛诗》“民之方殿屎”等字,皆斥为俗字;而徐铉校正《说文》所云俗书,如个等二十八字,反未刊正:弃取亦殊失伦。
士元撰述之富,几与杨慎、朱谋韦相埒,而是编疏舛不一而足,亦贪奇爱博之过欤?
△《字考启蒙》·十六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明周宇撰。
宇字必大,自署关中人。
前有万历十一年《自序》。
考《太学进士题名碑》,万历癸丑科有周宇,崇祯初所定逆案中亦有其名。
然碑称四川成都人,与自题关中不合。
《序》作於万历十一年,已自称老且疾,则不应尚及媚魏忠贤。
惟《咸宁县志》,载“周宇,西安左卫人,嘉靖己酉举人,官户部主事,精识古文奇字”云云,当即其人也。
是编辨字学之讹,分为四考。
曰《正形》,曰《殊音》,曰《辨似》,曰《通用》。
前三门俱以《洪武正韵》分部编次,惟《通用》一门分《实名》、《虚声》、《叠字》三篇,别为一例。
其《正形》多以篆绳隶,如“东”字、“同”字皆以起钩为讹体字。
如其所说,必八法全废,殊拘碍难通。
《殊音》即韵书之互注,然辨古音、今音及双声转读,均不甚精核。
《辨似》一门尤为琐屑。
如壶之与,傅之与传,稍把笔者皆知之,何必缕缕乎?《通用》一门杂收假借之字,既多挂漏,又颇泛滥。
均不足以言小学也。
△《六书赋音义》·三卷(两江总督采进本)
明张士佩撰。
士佩号氵,韩城人。
嘉靖丙辰进士,官至南京户部尚书。
《明史·邹元标传》载其与礼部尚书徐学谟俱为元标劾罢。
其事迹始末,则史未详也。
是书取《洪武正韵》所收诸字,依偏旁分为八十五部。
每部之字皆仿周兴嗣《千字文》体,以四言韵语联贯之,文义或属或不属,取便诵读而已。
每字皆粗具训诂,疏明大义。
凡字有数体者,惟载一体,而各体皆附於後。
有数音者亦然。
盖专为初学而设。
然其所分诸部,不遵《说文》、《玉篇》之旧。
如“月”字入“肉部”,“户”字入“尸部”,“支”字入“攴部”之类,皆与六书不合。
又如“源”字音“于权切”、“江”字音“居良切”、“沂”字音“延知切”之类,亦皆沿《正韵》之误,於声音多乖。
其注释亦多讹舛,无足观也。
△《古器铭释》·十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明卞{艹衮}撰。
{艹衮},扬州人。
是书成於嘉靖中,皆抄袭《博古图》及薛尚功《钟鼎款识》之文。
前後失次,摹刻舛讹,殊不足依据。
△《字义总略》·四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明顾充撰。
充字回澜,上虞人。
隆庆丁卯举人,官至南京工部都水司郎中。
是书辨诸字音义、点画,分四十四门,体例最为冗碎。
又不明六书本旨与古字假借之例。
如《字始门》注“景”字云:“即影字,葛洪《字苑》始加彡。”
是误采《颜氏家训》之说。
不知汉高诱注《淮南子》已云“景,古影字”也。
注“尔朱”字云:“《百、千家姓》皆无,始见唐神仙尔朱洞。”
是并《魏书》亦未考矣。
《避忌门》注“齿”字云:“张万岁牧马,众以张讳,因以马岁为齿。”
是并《公羊传》、《礼记》亦未考矣。
甚至《字始门》注“回文”字云:“始於温峤。”
注“土”字云:“土梦作,旧误作梦土。
宋太宗得古本,始诏改正。”
已与字义无涉。
至《避忌门》注“海棠”字云:“杜子美母名海棠,故集中无诗。”
注“道”字云:“师道渊避萧道成讳,称师渊。”
注“崇”字云:“姚元之避开元年号,改名崇。”
是与字义不更风马牛乎?《半字通用门》中如[1234]、弥弥、氵雍氵、污、寿[1234]之类,本一字而体分今古,乃区别为二,强指曰通。
《各音门》中如“庚桑”作“亢仓”、“裂”作“履纟俞”,本音之转,非庚桑即音亢仓,裂即音履纟俞。
侠累作韩傀,本名之讹,更非侠累即音韩傀。
乃又混合为一,谓上字即读下音。
凡斯之类,不可缕数。
他若《二字分书门》,既收旱旰、星生诸字,而别卷又以愈愉、怠怡等字立心忄,各开一门,则互相重复矣。
《正音门》“积”字注,既云音恣非,《动静门》中“积”字注又云:“凡指所聚之物,音恣。
取物而积聚之,音迹。”
《字始门》“车”字注云:“尺遮切。
自汉以来,始有居音。”
《正音门》“下”字注又云:“古音虎。
魏了翁云:《六经》凡下皆音户,故下皆音虎。”
则自相矛盾。
其馀如“俎豆”当作“俎斗”,周人避文王讳,读“昌”为去声者,更不知其何据矣。
△《问奇集》·一卷(两江总督采进本)
明张位撰。
位字明成,新建人。
隆庆戊辰进士,官至吏部尚书,武英殿大学士。
事迹具《明史》本传。
是书考论诸字形声训诂,分十九门:一《六书大义》,一《三十六字母》,一《早梅诗切字例》,一《好雨诗切字例》,一《辨声音要诀》,一《辨五音诀》,一《四声三声例》,一《分毫字辨》,一《误读诸字》,一《奇字考》,一《假借圈发字音》,一《画同音异旧不旁发诸字》,一《音义同而书画异诸字》,一《音义异而可通用诸字》,一《一字数音例》,一《误习已久难改字音并正韵不载诸字》,一《相近字音》,一《各地乡音》。
辨论颇详,而不免陋。
如合并字母,已非古法。
所用直音,如龟音圭、冰音兵之类,并部分不辨。
又如倒景之景即影本字,而误云音影。
{工虫}即虹之别体,而误云音虹。
李阳冰之名出木华《海赋》,而泥於所篆之碑,自书为[1234],误云音佞。
甚至“台骀”误音胡苔,而注曰:“《左传》人名。”
考《左传》子产称台骀汾神,《注》无胡苔之音。
又“臧之狐裘败我于狐骀”,《注》云:“骀,音诒”,亦无苔音。
惟《檀弓》引之,作“败于台骀”,虽《注》云台音壶,又非《左传》人名,殊为剌谬。
如此之类,不可毛举,不足以言小学也。
△《大明同文集》·五十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明田艺蘅撰。
艺蘅字子艺,钱塘人。
以岁贡生官休宁县学训导。
《明史·文苑传》附见其父《汝成传》中。
是编割裂《说文》部分,而以其谐声之字为部母。
如“东”字为部母,即以“栋”、“氵东”之属从之。
颠倒本末,务与古人相反。
又自造篆文,诡形怪态,更在魏校《六书精蕴》之上。
考沈括《梦溪笔谈》曰“王圣美治字学,演其义以为右文。
如水类,其左皆从水。
所谓右文者,如戋,小也。
水之小者曰浅,金之小者曰钱,贝之小者曰贱。
如斯之类,皆以戋为义也”云云。
《梦溪笔谈》非僻书,艺蘅不应不见,殆剿袭其说而讳所自来。
不知王圣美之说,先不可通也。
△《正韵汇编》·四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明周嘉栋撰。
嘉栋字隆之,黄州人。
万历已丑进士,官至监察御史。
其书取《洪武正韵》以偏旁分八十部,所分之部与部中所列之字皆以字画多少为序。
每字之下仍各注曰“某韵”。
特因韵书之本文编为字书,以便检寻,无所损益。
其分部颇多乖迕。
至於“乃”字、“丹”字之类,以为无偏旁可归,编为《杂部》,附於末,尤不考古矣。
△《六书指南》·二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明李登撰。
登字士龙,自号如真生,上元人。
官新野县县丞。
是书成於万历壬辰。
用《千字文》体,以四字为句,辨俗传讹体之字以诲童蒙,亦颜氏《干禄字书》之类。
然俗字颇多,书中不能该载,又不为剖析其义,于初学仍无所启发也。
△《摭古遗文》·二卷、《补遗》·一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明李登撰。
是书本夏竦篆韵之体,取钟鼎古文以韵分编。
其韵并《东》於《冬》。
并《江》於《阳》,并《侵》於《真》,并《肴》於《萧》,分《齐》、《微》二韵之字於《支》、《灰》,分《覃》、《咸》、《盐》三韵之字於《寒》、《先》,分《蒸韵》之字於《青》、《庚》,而从《广韵》分《真》、《谆》、《桓》、《寒》各为二,大抵皆以意杜撰。
所列古文,亦皆不著所出,未可执为依据。
又出《金石韵府》之下矣。
△《诸书字考》·二卷(江苏周厚育家藏本)
明林茂槐撰。
茂槐字犀虚,福清人。
万历乙未进士,官至吏部郎中。
是编辨别字音,分四十四类。
其例有八:一字有异音而读讹者,如格泽音鹤铎之类。
一偏旁讹者,如音戾之类。
一假借通用者,如霸本音魄之类。
一音同可通用者,如辟历为霹雳之类。
一以讹书而读讹者,如飓音具之类。
一字有动静二音,如解音蟹、坏音怪之类。
一二音通用,如孛有佩音之类。
一古今音异,如鸿胪音庐、太守音狩之类。
然於古字、古音皆未明其根柢,故捃摭成编,颇伤疏略。
如《诗》“南”音“尼心反”、“风”音“孚金反”、“天”音“汀因反”。
此自古今韵异,非关字有重音。
若斯之类,浩如烟海,何为仅收三五字?又如拥之拥音涌、北邙之邙音茫,此自人人能晓,何必作音?至於谓张翰之名当作平声,是未见李商隐诗“越桂留烹张翰脍”也。
谓“宁馨”之“宁”当音甯,是未见刘禹锡诗“几人雄猛得宁馨”也。
观其训“哉”为始,不引《尔雅》而引《韵会》,谓“烟カ”曰“氤氲”,不引班固赋而引《周易注》,知其为之学,未能悉考源流矣。
△《五侯鲭字海》·二十卷(安徽巡抚采进本)
不著撰人名氏,题曰“汤海若订正”。
考汤显祖号曰若士,亦曰海若,临川人。
万历辛丑进士。
官至礼部主事,终於遂昌县知县。
《明史》有传。
则当为显祖所作矣。
前有陈继儒《序》云:“取《海篇》原本,遵依《洪武正韵》,参合成书。”
然其注释极为简略,体例亦颇芜杂。
每字皆用直音,尤多讹谬。
至卷首以《四书五经难字》别为一篇,则陋弥甚。
显祖犹当日胜流,何至於此?盖明末坊贾所依托也。
△《字学指南》·十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明朱光家撰。
光家字谦甫,上海人。
是书成於万历辛丑。
首二卷,一曰《辨体辨音》,次曰《同音异义》,三曰《古今变体》,四曰《同音互体》,五曰《骈奇解义》,六曰《同体异义》,七曰《正误举例》,八曰《假借从译》。
自三卷以下则以韵隶字,并为二十二部。
每一部以一字调四声。
如东、董、冻、笃之类,各标一字为纲,而同音之字列於其下。
如ぐ从东,懂从董,栋从冻,督从笃之类,盖本诸章黼《韵学集成》。
惟黼聚四声於一韵,仍各自为部。
此则四声参差联贯并为一部,为小变其例耳。
其前二卷所列,大抵漫无考证。
如断断、登灯,来来,皆上正下俗。
而此书断音短,断音段,灯为灯笼,灯为灯火,来为往来,来为来牟。
均以臆自为分别,非有根据也。
△《字学订讹》·二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明李当泰撰。
当泰字元祉,泗州人。
是书乃万历丁未殷城黄吉士督学江南,命当泰合张位《问奇集》、焦《字学》二书纂为一编。
首《六书大略》,而终以《俗用杂字》,共二十四门,义例殊为错杂。
至《分门订讹》内所载,若甘露名天酒,酒名红友之类,直是类书,岂复小学训诂乎?
△《合并字学集篇集韵》·二十三卷(内府藏本)
明徐孝编,张元善校。
孝,顺天布衣。
元善,永城人,彭城伯骐之後,袭封惠安伯。
是书凡《集篇》十卷,分二百部,附《拾遗》一卷。
皆不究《说文》、《玉篇》之旨,偏旁多误。
若[1234][1234]二字从禾,禾读若稽,木曲头也,与禾稼之禾迥异,而乃并[1234][1234]入禾部,则於六书本义茫无考据可知。
又《集韵》十卷,分一百部,附《四声类率谱》一卷、《等韵》一卷。
亦不究陆法言、孙忄面旧法,如并扃、登、等字於《东韵》,合箴、簪与真、臻同入《根韵》之类,皆乖舛殊甚。
又删十六摄为十四摄,改三十六母为二十二母,且改浊平、浊入为如声。
事事皆出创造,较《篇海》、《正韵》等书,变乱又加甚焉。
△《字考》·二卷(浙江汪启淑家藏本)
明夏宏撰。
宏字用德,号铭乾,海阳人。
是书上卷凡三类:曰《误写字》,曰《疑似字》,曰《误读字》。
下卷凡二类:曰《通用古字》,曰《通用联字》。
意在订六书之讹而不能深研古义,但裨贩於近代韵书、字书之间。
如说“鸡”字必从佳,不知古文实从鸟,见於《说文》;谓“豸”字连獬则称砦,不知本字实作チ,其豸乃虫豸字,亦见於《说文》:颇为失考。
“些”字於“误写字”条下注“音梭,楚歌声”,於“通用联字”条下以“楚些”标目,而注曰“梭去声”,亦自相矛盾。
又不通翻切,多用直音。
如枪之枪云音当、临邛之邛云音穹者,尤不一而足。
其去《佩Δ》、《字鉴》诸书,盖不可以道里计矣。
△《类纂古文字考》·五卷(安徽巡抚采进本)
明都俞撰。
俞字仲良,钱唐人。
仕履未详。
考其《序》、《跋》,盖万历间人也。
是书以古文为名,而实则取《洪武正韵》之字,以偏旁分类编之,凡为部三百一十有四,冠以《辨疑》一篇、《切字》一篇,而末附以《杂字》。
其字皆用直音,直音不得,则用四声,四声不得,乃用翻切。
如钧音君、铭音明,全乖沈、陆之旧。
又分部别[1234]於舟、别灬於火,揆之六书,亦多失许、顾之本义。
惟其每部之中,以字画多少分前後,较《说文》、《玉篇》、《类篇》颇易检寻。
故後来字书,皆用其体例云。
△《六书正义》·十二卷(江苏巡抚采进本)
明吴元满撰。
元满字敬甫,歙县人。
万历中布衣。
焦《笔乘》曰:“新安吴敬甫,博雅士也。
精意字学,所著有《六书正义》十二卷。”
今观是书,大抵指摘许慎而推崇戴侗、杨桓,根本先已颠倒。
又体例冗琐,既略仿《六书故》,分数位、天文、地理、人伦、身体、饮食、衣服、宫室、器用、鸟兽、虫鱼、草木十二门,分隶五百三十四部,又略仿《六书统》而蔓延之。
象形、指事、会意、谐声广为二十九体,转注、假借敷衍为一十四门,殆於纷若乱丝。
其附会存疑、阙疑备考、楷书备用、俗借俗转诸条,亦多舛漏。
所论转注,以曲逆读去遇之类当之。
所论假借,以一本数名,借为太一贵神,九本数名,偕为阳九,真本伪之对,借为真州、真姓之类当之,尤为不确。
至於以[1234]为帝、以┇为万、昴字上加三围、火字直排四画,或误采梵书,或造作伪体。
乃动辄云《说文》篆讹,尤可异矣。
△《六书总要》·五卷(江苏巡抚采进本)
明吴元满撰。
是书亦分数位、天文、地理、人伦、身体、饮食、衣服、宫室、器用、鸟兽、虫鱼、草木十二部,盖承戴侗、杨桓之绪论,而变本加厉。
所分部首,皆以象形为主,谓之正生。
而指事、会意以下,则有正生、变生、兼生之别。
不取许慎《说文》,概为谐声之说。
其字皆以柳叶篆写之,谓其有鸟迹遗意,足排斥小篆方整妍媚之态。
然所谓古文,大抵出於杜撰,又往往自相矛盾。
如於“三”字下注云:“俗作叁。”
是以说文之“”为俗字矣。
於“一”字下云:“或加弋作。”
又用《说文》之说。
岂三从弋则俗,一从弋则不俗乎?至所引经传诸文,率以意改。
如“二”字下引《诗》“衣服不二”、《论语》“不二过”、“采”字下引《左传》“不采菽麦”之类,尤为疏舛矣。
△《六书溯原直音》·二卷(江苏周厚育家藏本)
明吴元满撰。
是书主於辨别字体。
所分十二门,亦与《六书正义》同,其庞杂瞀乱亦同。
所用直音尤多舛误。
如凡音烦、千音签、必音碧、礻真音真,皆参杂方言,有乖旧读。
至於士、是本皆上声,既注士音是矣,又注叶上声,尤自相牾也。
△《谐声指南》·一卷(浙江汪启淑家藏本)
明吴元满撰。
其说六书,以谐声为多,而古有数字同从一字谐声,而数字之读乃迥异者,於是为之说曰谐本声、谐叶声、谐本音、谐叶音、谐转声、谐转叶声、谐转音、谐转叶音,有是八者之别。
夫古字本止一声,所从谐声之字,其读要不相远。
後人读字,自与古殊,乃谓古作字时有所谓谐叶、谐转之声。
只凭臆说,故设多岐,实非六书之本旨也。
△《说文长笺》·一百四卷(安徽巡抚采进本)
明赵光撰。
光字凡夫,吴县人。
是书前列《解题》一卷,载其平生所著字学之书七十馀种。
其虚实存佚,皆不可考。
次列《凡例》一卷。
次列《说文》原《序》、宋初官牒,附以自撰《通误释文》及徐锴《部叙》二篇。
合为《卷首上》。
次列其少时所撰《子母原》一篇,泛论字学大意。
又取说文五百四十部原目窜乱易置,区分门类,撰《说文表》一篇。
合为《卷首下》。
其书用李焘《五音韵谱》之本,而《凡例》乃称为徐锴、徐铉奉南唐敕定,殊为昧於源流。
所列诸字,於原书多所增删。
增者加方围於字外,删者加圆围於字外。
其字下之注,谓之“长语”,所附论辨,谓之“笺文”,故以“长笺”为名。
然所增之字,往往失画方围,与原书淆乱。
所注所论,亦疏舛百出。
顾炎武《日知录》摘其以《论语》“虎兕出於柙”误称《孟子》为《四书》亦未尝观,虽诋之太甚,然炎武所指摘者,如《诗》“锦衾烂兮”本有“衾”字,乃以为“青青子衿”之“衿”即“衾”字;“瓜分”字见《史记·虞卿传》及《汉书·贾谊传》,乃以为“瓜”当作“爪”;“灶突”字见《汉书·霍光传》,乃以为“突”当作“{穴夹}”。
“民愁则垫隘”见《左传》,“鹊,丑,其飞也”、“燕,马白州也”,并见《尔雅》,而以为未详;顾野王陈人也,而以为晋之虎头。
陆龟蒙唐人也,而以为宋之象山;王筠梁人也,而以为晋;王禹宋人也,而以为南朝;防风氏“身横九亩”本《梁传》之文,而引於“野”字注下误以为“身横九野”,又误以为《左传》;《後汉书·刘虞传》“故吏尾敦于路劫虞首,归葬之”,而以为後汉尾敦路劫刘虞首归之莽;《晋书·虞啸父传》“为孝武帝所亲爱,侍饮大醉,拜不能起。
帝顾曰:扶虞侍中”,而以为晋献帝醉,虞侍中命扶之;汉宣帝讳询,乃以为讳恂;汉平帝讳ぅ,乃以为讳衍;以至簿正祭器见《孟子》,而以为唐中晚诗文始见“簿”字,前此无之;夏州至唐始置,而以为中国称华夏从此起;叩地在京兆蓝田,而以为地近京口,故从口。
祢衡《渔阳三掺》,本音“七绀反”,而以为当作操:凡十馀条,皆深中其失。
然则炎武以光为好行小慧,不学墙面,不为太过矣。
△《六书长笺》·七卷(安徽巡抚采进本)
明赵光撰。
此书与《说文长笺》合刻,本一书也。
以许氏《叙》内释六书之义者,分为前六卷之首。
又备列班固、卫恒、贾公彦、徐锴、张有、郑樵、戴侗、杨桓、刘秦、余谦、周伯琦、赵古则、王应电、王鏊、僧真空、朱谋韦、张位、熊朋来、吴元满十九家之说,逐条辨论,更以己说列於後。
其中“转注”一条,许氏引考、老二字证之。
裴务齐《切韵》谬言考字左回,老字右转,本非许氏之旨。
光乃误以左回右转为许氏之说,讥其自相矛盾,殊为疏舛。
末又列《六书馀论》一卷、亦支离敷衍,於制字之精意,皆无当也。
△《集钟鼎古文韵选》·五卷(通行本)
明释道泰撰。
黄虞稷《千顷堂书目》载此名,注曰“字来峰,泰州人”。
其书分韵集钟鼎古文,然所收颇杂。
秦权、汉鉴与三代之文并载之,殊乖条贯。
他如《滕公石椁铭》本属伪迹,收之已失别裁,又钩摹全非其本状,则传写失真者多矣。
其分韵改《ㄉ》为《开》,改《添》为《凡》,上平有《元》、《魂》而无《痕》,下平多《三宣》一部,皆与《广韵》不同。
盖从徐锴《篆韵谱》也。
△《正字通》·十二卷(通行本)
旧本或题“明张自烈撰”,或题“国朝廖文英撰”,或题“自烈文英同撰”。
考钮《觚·粤觚下篇》,载此书本自烈作,文英以金购得之,因掩为己有,叙其始末甚详。
然其前列国书十二字母,则自烈之时所未有,殆文英续加也。
裘君宏《妙贯堂馀谈》又称文英殁後,其子售版於连帅刘炳。
有海幢寺僧阿字知本为自烈书,为炳言之,炳乃改刻自烈之名。
诸本互异,盖以此也。
其书视梅膺祚《字汇》,考据稍博,然徵引繁芜,颇多舛驳。
又喜排斥许慎《说文》,尤不免穿凿附会,非善本也。
自烈字尔公,南昌人。
文英字百子,连州人。
康熙中官南康府知府,故得鬻自烈之书云。
△《篆韵》·五十卷(江苏巡抚采进本)
不著撰人名氏。
其书每页右侧印“钦赐商河王勉学书楼之记”十一篆字,上下与朱丝阑齐。
考《明史·诸王表》,衡王军之孙载恭,於嘉靖三十五年袭封商河王。
万历二十五年,其长子翊钅袭封。
至四十四年薨,无子,国除。
书无序、跋,不知为载恭所钞,翊钅所钞也。
首题《篆书正韵》四字,而考其部分乃用《壬子新刊礼部韵》,与《洪武正韵》截然不同。
书中别无考证,惟据周伯琦《六书正讹》注“俗作某某,非”而已。
盖藩邸偶录以备检阅,非著书也。
△《字韵合璧》·二十卷(内府藏本)
不著撰人名氏。
但题“明鄱东朱孔阳订正刊行”。
编中分上、下二层,上辨音韵,下别偏旁,而谬悠舛误,不可枚举。
如天音添,则以两韵为一声。
吴作吴,则以俗字为正体。
分韵则从洪武并合之本,分部则紊许慎《说文》之例。
盖於六书之义,茫乎未窥者也。
△《广金石韵府》·五卷(浙江汪启淑家藏本)
国朝林尚葵、李根同撰。
尚葵字朱臣,莆田人。
根字阿灵,一字云根,晋江人。
是书用朱、墨二色校,以四声部次,朱书古文籀篆之字,墨书楷字领之,亦各注其所出。
乃因明朱时望《金石韵府》而作,故名曰“广”。
然所引诸书,今已什九不著录,尚葵等何自得观?今核所列之目,实即夏竦《四声韵》而稍摭郭忠恕、薛尚功之书以附益之。
观其备陈群籍,而独遗竦书之名,则讳所自来,故灭其迹可知矣。
△《他山字学》·二卷(安徽巡抚采进本)
国朝钱邦芑撰。
邦芑字开少,丹徒人。
晚为僧,号大错。
其书辨正字画及音读之误,凡四十三目。
大抵本於郭忠恕《佩Δ》及李文仲《字鉴》诸书,而搜辑未广。
如《一字数音考》内“苴”字载至十五音,为书中极多之数,而《韵会小补》载此字实有十八音。
他若《广韵》、《集韵》所载重音开卷可见者,亦百不得其一、二。
△《六书准》·四卷(内府藏本)
国朝冯调鼎撰。
调鼎字雪鸥,华亭人。
其书分象形、指事、会意、谐声四类,每类分平上去入,而假借、转注即见於四类之中。
然其书虽力阐古义,而於六书本旨多所未明。
如“社”之一字,《说文系传》从示,土声,此书不见《系传》,乃以社为会意字;又如“风”之一字,《说文》从虫凡声,此书不知风之古音,而以为从虫省声:则其他概可知矣。
△《六书通》·十卷(江苏巡抚采进本)
国朝闵齐撰。
齐字寓五,乌程人。
世所传朱墨字版、五色字版谓之闵本者,多其所刻。
是书成於顺治辛丑,齐年八十二矣。
大致仿《金石韵府》之例,以《洪武正韵》部分,编次《说文》,而以篆文别体之字类从於下。
其但有小篆而无别体者,则谓之“附通”,亦并列之。
不收钟鼎文,而兼采印谱。
自称通许慎之执,不知所病正在以许慎为执也。
△《韵原表》·一卷(两淮马裕家藏本)
国朝刘凝撰。
凝有《稽礼辨论》,已著录。
凝初作《文字韵原》一编,谓《说文》以形相次,《韵原》以声相从。
又以《韵原》限於篇幅,其层次排列,未免间断,而生生之序不见,乃仿《史记》诸表之例,从各字偏旁,序其世系,分其支派,以济《韵原》之穷。
然篆隶屡更,变化不定,必一一谓某生於某,终未免失於穿凿也。
△《石鼓文定本》·二卷(两江总督采进本)
国朝刘凝撰。
是书上卷为《石鼓音训释文》,下卷为《附录古今人辨说及诗歌石鼓刻文》。
且以残阙扌本渐不可辨,惟以摹本及释文相传。
释文之中,潘迪最著。
摹本之中,薛尚功、杨慎最著。
案宋金以前争石鼓之时代,不休。
元以来真伪论定矣,而争文字者又而聚讼。
凝作此书,既不以今日所存之三百二十馀字以考定其真,又不详列诸家之本以纠其异。
徒以杨慎伪本犹属全文,而据以为主,根本先谬。
又加以意为增减,弥起纠纷。
如第四鼓“其写”上之“吾”字、第五鼓“雨”下之“{艹凄}”字,为各本所无,莫知何以增入。
至於後卷《辨说》第一条,即载薛尚功云云,而薛尚功《跋》语内亦无其文,皆不可解。
又以石鼓之文强合於《说文》之籀体。
案赵师尹《石鼓文考注》所摭《说文》与石鼓相同之字,员、辞、皮、树、西、则、旁、中、囿九字而已。
然“旁”字石鼓无之,乃杨慎以壬鼓“芑其用导”用字妄改为旁。
其馀诸字亦均有同异。
凝必欲附会其文,亦郑樵以秦权一二字之合,定为秦鼓之类矣。
△《黄公说字》(无卷数,湖北巡抚采进本)
国朝顾景星撰。
景星字黄公,蕲州人。
康熙己未荐举博学鸿词。
其学自称推本许慎,而大抵以梅膺祚《字汇》、廖文英《正字通》为稿本,仍以楷字分编。
如丑字从芑从丨,象手有所执也,而列之一部。
於六书之义,未免有乖。
至於西域梵文,尤自别为一体。
儒书所载,已改为楷画,非其本真。
一概收载,亦为泛滥。
其注皆杂采诸书,不由根柢。
所列各书,唐《说文》、蜀《说文》、葛洪《字苑》、何承天《纂文》、吕静《韵集》、李启《声韵》、吕忱《字林》、阳休之夏侯该《韵略》、孟昶《书林韵会》、林罕《字源》等目,不知何从见之?又以李焘《说文五音谱》为徐铉,以杨桓《六书溯源》为吴元满,以赵明诚《金石录》为欧阳修,以张守节《史记正义》为《六书正义》,以司马贞《史记索隐》为《六书索隐》,舛误不一而足。
至於司马光《集韵解》,诸家目录未著斯名。
米芾《大宋五音正韵》,仅名见所著《画史》中,盖欲为之而未成,亦非真有其书也。
△《读书正音》·四卷(浙近巡抚采进本)
国朝吴震方撰。
震方字青坛,石门人。
康熙己未进士,官至监察御史。
是书卷一,以一音异读者分门编辑。
其无类可归者,附以通用一门。
卷二别为六类,曰《字音清浊辨》,曰《同音借义》,曰《借同音不借义》,曰《因义借音》,曰《音借而借》,曰《语词之借》。
卷三以四声编录僻字。
卷四则各依部分编习见字样,以正时师误读。
前有毛奇龄《序》,颇称其精审。
然实於六书、音韵源流多所舛漏。
其谓本字不读本音者,如“隋”,隋时去为隋,本文帝之臆造。
在《说文》“隋,裂肉也”,徐铉音“徒果切”,乃其本音。
他如在《支韵》者,作“旬为切”,顺裂肉也。
又“规切”,《周礼·大祝》“隋衅”通作绥是也。
在《歌韵》者,作“土禾切”,《集韵》“中高四下”是也。
在《韵》者,作“呼恚切”,《周礼·守祧》“既祭则藏其隋”是也。
此所谓本字不读本音者也。
今震方误以隋随为一音,反以音妥者为非本音,而在《支》、《歌》、《》三韵者乃不见录。
未免失考。
又如“廑”之为仅,“”之为邻,“[1234]”之为攀,俱列在《本字不读本音》卷内。
考《汉书·贾谊传》曰:“其次廑得舍人。”
《注》曰:“廑与仅同。”
《扬雄传》曰:“累既“[1234]”夫傅说兮,奚不信而行。”
《注》曰:“[1234]古攀字。”
《叙传》曰:“东虐而歼仁兮,王合位乎三五。”
注:“,古邻字。”
震方附诸同字异读,亦未悉今字、古字之殊。
至於景为影之本字,星为晴之本字,[1234][1234]为卯酉之本字,显著《说文》。
震方亦与古字不读本音者一例列之,益乖迕矣。
若此类者,不一而足。
其馀耳目之前,亦多遗失。
《汉地理志》曰:“屯留”。
师古:“屯,音纯。”
“亭”,师古:“,音潜”。
“修亭”,应劭:“修,音条。”
“计斤”,师古:“音介。”
“根甸氐道”。
李奇:“甸,音胜。”
“卑水”,孟康:“卑,音班。”
“朴[1234]”,孟康音“蒲环”。
“泽索”,师古:“泽音铎”。
“骊干”,李奇音《迟虔》。
“祖厉”,师古音《赖》。
“莫”,师古音《忉怛》。
“辽队”。
师古《队音遂》。
“黏蝉”,服虔《蝉音提》。
“{米鹿}泠”,孟康音“螟蛉”,师古音《麋零》。
“芍陂”,师古芍音鹊。
凡此皆字同音异之显然者。
震方俱弗收辑,则僻书概可知也。
盖以正塾师之谬读,则所得为多,以言古人之小学,则又当别论耳。
△《篆文纂要》·四卷(浙江汪启淑家藏本)
国朝陈策撰。
策字嘉谋,钱塘人。
其书亦依韵分编。
每字下首列《说文》,次大篆,次钟鼎文。
然不载所引书名,注亦率略。
於字体无所辨证,殆仅为镌刻印章之用也。
△《字辨》·七卷(安徽巡抚采进本)
国朝熊文登撰。
文登字于岸,南昌人。
是书详辨字音、字义、字形,分为十门:一曰《误写辨》,二曰《误读辨》,三曰《一字数音数义辨》,四曰《宜写古文奇字辨》,五曰《宜读经史真字辨》,六曰《形相类字辨》,七曰《声相类字辨》,八曰《形声相类字辨》,九曰《从今从古辨》,十曰《楷篆异体辨》。
皆从梅膺祚《字汇》分部。
大意在纠俗学之误,反之於古。
然不知古文,亦不知古音,遂至不古不今,进退无据。
如谓回本作回,不知篆文作[1234],本一笔旋转,若变而五笔,已非本义。
谓册本作册,不知篆文作[1234],本象以韦贯简。
仅缩其一画,弥失真形。
又如谓洚音降,又音红,不知《东》、《江》古本一音也。
谓彭音朋,又音滂,不知《庚》、《阳》古亦一音也。
至谓逍遥必当作消摇、伏羲必当作ж戏、渤海必作渤、踌躇必当作[1234]著,皆见一古字之省文,遂谓凡书是字者无不当省,见一古字之假借,遂谓凡用是字者无不当借。
所谓知其一不知其二者也,殆愈辨而愈远矣。
△《六书分类》·十二卷(两江总督采进本)
国朝傅世尧撰。
世尧字宾石,归德人。
其书分部,一依梅膺祚《字汇》之例,每字以小篆、古文次於楷书之後。
古文之学,汉、魏後久已失传。
後人所译钟鼎之文,什九出於臆度,确然可信者无几。
况古器或出剥烂之馀,或出伪作,尤不足为依据。
谓之好古则可,谓有当於古义,则未然也。
△《说文广义》·十二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国朝程德洽撰。
德洽字学澜,长洲人。
是书本许氏《说文》而旁采诸家篆文并列於下,然不著出处。
盖李登《摭古遗文》之流,又不及《金石韵府》尚云某字本某书矣。
△《篆字汇》·十二卷(通行本)
国朝佟世男编。
世男,满洲镶黄旗人。
康熙中官知县。
其书本梅膺祚《字汇》,各系以篆文。
篆文所无之字,则依楷书字画以意造之,不可以为典据也。
△《钟鼎字源》·五卷(河南巡抚采进本)
国朝汪立名编。
立名号西亭,婺源人。
官工部主事。
是编成於康熙丙申。
《自序》称金石虽皆传自三代,而铭器与篆碑之文不容强同。
乃专采钟鼎文,依今韵编次为五卷。
其石刻之类於铭款者,惟附录《石鼓文》,其他碑篆则皆不收。
然立名知铸金、刻石古文体制有殊,而不知钟鼎之中又有时代之分、音释之异与真伪之别。
三代固均为古文矣,至秦权、秦斤,如斯字、[1234]字、皆字、焉字之类,已颇近小篆。
汉灯、汉壶,如绥和壶之供字,汾阴宫鼎之共字、汾字,首山宫镫之年字,并时参隶体。
一概目为钟鼎之文,混淆殊甚。
又如欧阳修《集古录》所载晋姜、毛伯诸鼎,杨南仲、刘训释互异者,不一而足,既莫能考定是非,《啸堂集古录》所载比干铜铭,宋人显斥其伪托,亦不免并载。
且卷末列二合、三合、四合之字,并不注出典,尤无根据。
盖仅以《金石韵府》为主,而取《博古》、《考古》诸图参校之,故不免瑕耳。
△《天然穷源字韵》·九卷(两江总督采进本)
国朝姜日章撰。
日章字旦童,如皋人。
是编成於康熙丁酉。
分《日》、《月》、《水》、《火》、《木》、《金》、《土》七部,又冠以首部曰《字说》,缀以末部曰《韵说诗易》二叶。
《日》、《月》二部为字书。
不以偏旁分部,而以笔画多寡分部,自一画至四十八画止。
《水》、《火》、《木》、《金》四部为韵书。
并为天、星、风、山、官、上、地、支、郊、阶、州、波、夫、下十四韵,每韵分为中、平、上、去、入五音。
《土部》则古文奇字也。
自明以来字画莫陋於《字汇》、《正字通》,而日章遵以讲字画;韵书莫乖於《洪武正韵》,而日章执以分韵等;收字之妄滥无稽莫甚於《篇海》,而日章据以谈奇字。
其馀偶有援引,不过从此四书采出而已。
宜其不合於古义也。
△《六书辨通》·五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国朝杨锡观撰。
锡观字容若,无锡人。
是书大旨谓六书假借,於义可通,为变而不失其正。
其不可通者,即不得不著辨以明之。
因分韵编次,於每字之下,各标出处,并著本字之义,而於其误通者则一一辨正。
然古人假借,多取音同,不求义合。
若是书所载汉《孟郁碑》借“舟”为“周”,《尧庙碑》云“委曲舟匝”,亦借“舟”为“周”,是其例也。
而锡观谓“周”借“舟”於义不通,汉碑“舟”字当“{舟勹}”字之误,“{舟勹}”音周,匝遍也。
不知《经典释文》“鹘舟”之“舟”与“雕”字通,《类篇》“五月鸣蜩”之“蜩”一作“舟”,则周、舟二字本通,是其显证。
舟、舟非有周匝之义,岂亦得指为从{勹舟}耶?又如《家语》“望羊”、《左传注》作“望阳”,《汉书》、《欧阳汉碑》则作“欧羊”之类,近在耳目之前,乃多失载,亦未为赅备也。
△《六书例解》·一卷、附《六书杂说》·一卷、《八分书辨》·一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国朝杨锡观撰。
是书首冠黄之隽《篆学三书序》,盖锡观尝作《秦篆韵编》、《正字启蒙短笺》二书,与此书为三也。
书凡六篇,分论六书。
以郑玄注《周礼》“六书”以象形为首,失制字之序,改从许慎《说文》之次,首以指事。
其论指事,谓有笼统言之者,有指其一点一画言之者。
其论象形,谓小篆[1234][1234]作日月,已不知古文之作[1234][1234]。
又谓凡字之从舟旁者,皆当改为[1234]旁,以象仓限。
其论形声,谓为因形而附声,不取《周礼注》谐声之说,并谓三百篇之韵皆不足据。
其论会意,列字至三百之多。
至谓冥下从六,乃取六为老阴;名上从夕,为阴晦之义。
其论转注,则从许慎之说而广之。
一为意可相通,老字转为耆寿之类。
一为两字相反,如可转为叵、正转为乏与半木为片、连水为川之类。
一为辗转注释而後可通,如元转为仁、仄转为丸之类。
其论假借,极论隶书之非,并经典通用之字如“恭”作“共”、“斋”作“齐”、“而”作“如”者皆斥为乖谬。
大抵阳尊许慎《说文》,而阴以魏校《六书精蕴》为蓝本,故於制字之义多所未明。
其《六书杂记》,论六书分界亦多强生辨别。
至《八分书说》一卷,申欧阳修、洪适之说,以八分为隶,而谓今之楷书为八分。
引据牵合,亦失於考证也。
△《五经字学考》·五卷(山西巡抚采进本)
国朝成端人撰。
端人字友端,阳城人。
此书分《五经》各一卷。
每字先以训诂,并及形声,兼辨俗写之讹。
然引据未能淹博,考证亦未能精密。
如《春秋》隐公之“区”字,此为公子区名训也,而注曰:“从弓,区声。
音抠。
又人名,公子区。”
文公之“κ”字,此为楚成王名训也,而注曰:“从页,君声。
徐曰:头大也。
又楚成王名。”
此反以本义为旁义也。
又如《易·坤卦》“驯”字注曰:“音同旬。
《字汇》引徐邈读作训,蛇足。”
案徐邈之说出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,以为出自《字汇》,已不求其本。
至经师异读,自古并存,乃以为蛇足,更不确矣。
△《六经字便》(无卷数,江苏巡抚采进本)
国朝刘臣敬撰。
臣敬字恭邵,江阴人。
是书载《六经》字体,自一画至二十九画,颇能辨正偏旁点画。
又於诸字之转音、不转音者分类厘订,亦易於省览。
特所见古籍无多,故舛误时复不免。
如谓《易》“亢龙”之“亢”音刚,非康去声。
不知《说文》人颈之“亢”及角亢、龙亢、亢父固均音刚,而“亢龙”之“亢”见於《经典释文》者止“苦浪切”一读。
又谓《易·观卦》之“观”,《正韵》附去声为非;《解卦》之“解”,《正韵》读音蟹为非。
然《经典释文》载“观,官唤反,示也。
解,音蟹,缓也。”
先儒授受,於二卦各止一读,迄今未改。
《正韵》收之附音,犹为近古。
臣敬皆以为非,是未考古之失也。
至谓“阴疑於阳”,疑字不当转拟。
考《礼记》“前疑後丞”,或作拟。
《周官·司服》云:“大夫疑衰。”
郑玄《注》云: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