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库全书总目提要
卷四十·经部四十○小学类一
古小学所教,不过六书之类。
故《汉志》以《弟子职》附《孝经》,而《史籀》等十家四十五篇列为小学。
《隋志》增以金石刻文,《唐志》增以书法、书品,已非初旨。
自朱子作《小学》以配《大学》,赵希弁《读书附志》遂以《弟子职》之类并入小学,又以蒙求之类相参并列,而小学益多岐矣。
考订源流,惟《汉志》根据经义,要为近古。
今以论幼仪者别入《儒家》,以论笔法者别入《杂艺》,以蒙求之属隶《故事》,以便记诵者别入《类书》,惟以《尔雅》以下编为《训诂》,《说文》以下编为《字书》,《广韵》以下编为《韵书》。
庶体例谨严,不失古义。
其有兼举两家者,则各以所重为主(如李焘《说文五音韵谱》实字书,袁子让《字学元元》实论等韵之类)。
悉条其得失,具於本篇。
△《尔雅注疏》·十一卷(内府藏本)
晋郭璞注,宋邢疏。
璞字景纯,河东闻喜人。
官至弘农太守。
事迹具《晋书》本传。
有《孝经疏》,已著录。
案《大戴礼·孔子三朝记》,称“孔子教鲁哀公学《尔雅》,则《尔雅》之来远矣,然不云《尔雅》为谁作。
据张揖《进广雅表》,称“周公著《尔雅》一篇(案《经典释文》以揖所称一篇为《释诂》)。
今俗所传三篇(案《汉志》《尔雅》三卷,此三篇谓三卷也),或言仲尼所增,或言子夏所益,或言叔孙通所补,或言沛郡梁文所考。
皆解家所说,疑莫能明也。”
於作书之人,亦无确指。
其馀诸家所说,小异大同。
今参互而考之,郭璞《尔雅注序》,称“豹鼠既辨,其业亦显”,邢《疏》以为汉武帝时终军事。
《七录》载犍为文学《尔雅注》三卷(案《七录》久佚,此据《隋志》所称梁有某书亡,知为《七录》所载),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以为汉武帝时人。
则其书在武帝以前。
曹粹中《放斋诗说》曰:(案此书今未见传本,此据《永乐大典》所引)“《尔雅》,毛公以前其文犹略,至郑康成时则加详。
如‘学有缉熙于光明’,毛公云:‘光,广也。
’康成则以为学于有光明者。
而《尔雅》曰:‘缉熙,光明也。
’又‘齐子岂弟’,康成以为犹言‘发夕’也。
而《尔雅》曰:‘岂弟,发也。
’‘薄言观者,’毛公无训。
‘振古如兹’,毛公云:‘振,自也。
’康成则以观为多,以振为古。
其说皆本於《尔雅》。
使《尔雅》成书在毛公之前,顾得为异哉?”
则其书在毛亨以後(案《诗传》乃毛亨作,非毛苌作,语详《诗正义》条下)。
大抵小学家缀缉旧文,递相增益,周公、孔子皆依托之词。
观《释地》有鹣鹣,《释鸟》又有鹣鹣,同文衤复出,知非纂自一手也。
其书欧阳修《诗本义》以为学《诗》者纂集博士解诂。
高承《事物纪原》亦以为大抵解诂诗人之旨。
然释《诗》者不及十之一,非专为《诗》作。
扬雄《方言》以为孔子门徒解释六艺,王充《论衡》亦以为《五经》之训故,然释《五经》者不及十之三四,更非专为《五经》作。
今观其文,大抵采诸书训诂名物之同异,以广见闻,实自为一书,不附经义。
如《释天》云:“暴雨谓之氵东。”
《释草》云:“卷施草,拔心不死。”
此取《楚辞》之文也。
《释天》云:“扶摇谓之。”
《释虫》云:“蒺藜,即蛆。”
此取《庄子》之文也。
《释诂》云:“嫁,往也。”
《释水》云:“瀵,大出尾下。”
此取《列子》之文也。
《释地·四极》云:“西王母。”
《释畜》云:“小领,盗骊。”
此取《穆天子传》之文也。
《释地》云:“东方有比目鱼焉,不比不行,其名谓之。
南方有比翼鸟焉,不比不飞,其名谓之鹣鹣。”
此取《管子》之文也。
又云:“邛邛巨虚负而走,其名谓之{厥虫}。”
此取《吕氏春秋》之文也。
又云:“北方有比肩民焉,迭食而迭望。”
《释地》云:“河出昆仑虚。”
此取《山海经》之文也。
《释诂》云:“天、帝、皇、王、后、辟、公、侯。”
又云:“洪、廓、宏、溥、介、纯、夏、无。”
《释天》云“春为青阳”至“谓之醴泉”,此取《尸子》之文也。
《释鸟》曰:“爰居,杂县。”
此取《国语》之文也。
如是之类,不可殚数。
盖亦《方言》、《急就》之流,特说经之家多资以证古义,故从其所重,列之经部耳。
璞时去汉未远,如“遂无大东”称《诗》,“钊我周王”称《逸书》,所见尚多古本,故所注多可据。
後人虽迭为补正,然宏纲大旨,终不出其范围。
《疏》亦多能引证,如《尸子·广泽篇、仁意篇》,皆非今人所及睹。
其犍为文学、樊光、李巡之《注》,见於陆氏《释文》者,虽多所遗漏,然疏家之体,惟明本注。
注所未及,不复旁搜。
此亦唐以来之通弊,不能独责於。
惟既列《注》文,而疏中时复述其文,但曰郭《注》云云,不异一字,亦更不别下一语,殆不可解。
岂其初《疏》与《注》别行欤?今未见原刻,不可复考矣。
△《尔雅注》·三卷(两淮盐政采进本)
宋郑樵撰。
樵字渔仲,莆田人。
居夹氵祭山中,因以为号。
又自称西溪逸民。
绍兴间以荐召对,授右迪功郎,兵部架阁。
寻改监潭州南岳庙,给札归钞所撰《通志》。
书成,入为枢密院编修。
事迹具《宋史·儒林传》。
南宋诸儒,大抵崇义理而疏考证,故樵以博洽傲睨一时,遂至肆作聪明,诋讠其毛郑。
其《诗辨妄》一书,开数百年杜撰说经之捷径,为通儒之所深非。
惟作是书,乃通其所可通,阙其所不可通。
文似简略,而绝无穿凿附会之失,於说《尔雅》家为善本。
中间驳正旧文,如《後序》中所列饣饣胡、讯言、衤茧袍、衮黼四条,峨峨、丁丁、嘤嘤三条,《注》中所列《释诂》“台、朕、阳之予为我、赉畀卜之予为与”一条,“关关”、“雍雍”当入释训一条,《释亲》据《左传》辨正娣姒一条,《释天》“谓之景风上”脱文一条,星名脱实沈、鹑首、鹑尾三次一条、《释水》“天子造舟”一条,《释虫》“食根,蟊”一条,《释鱼》“鲤,”一条,“蝮虺,首大如臂”一条,皆极精确。
惟“鱼枕谓之丁”一条,牵引假借,以就其《六书略》之说。
又坚执作《尔雅》者江南人,凡郭璞所云蜀语、河中语者,悉驳辨之。
是则偏僻之过,习气犹未尽除。
又《汪师韩集》有书此书後一篇,驳其误改郭《注》者,以“刘,刘弋”为安石榴、以“雕蓬”为其米雕胡二条;补郭《注》而未确者,“孟,勉也”,以为“孟”即“[B139]”,“於,代也”以为更词二条;仍郭《注》之误未改者,训“邮,过也”为道路所经过,不知邮古字同尤;训比目鱼为王馀,不知《吴都赋》“双则比目,片则王馀”二条:亦颇中其失。
至於议其《释言》篇内经文脱“龠,同也”三字,《释水篇》内经文脱“水之由膝以下为揭”至“为厉”十八字,《释草篇》内经文脱“苇丑,{艹力}”三字,《释鱼篇》内经文脱“蛭,虮”二字,《释鸟》篇内脱“仓庚,黧黄也”五字,皆当为毛氏刊本之误,并以诋樵则过矣。
△《方言》·十三卷(永乐大典本)
旧本题“汉扬雄撰,晋郭璞注”。
考《晋书·郭璞传》有注《方言》之文,而《汉书·扬雄传》备列所著之书,不及《方言》一字。
《艺文志》亦惟《小学》有雄《训纂》一篇;《儒家》有雄所序三十八篇,注云“《太玄》十九、《法言》十三、《乐》四、《箴》二”。
《杂赋》有雄赋十二篇:皆无《方言》。
东汉一百九十年中,亦无称雄作《方言》者。
至汉末应劭《风俗通义序》始称:“周秦常以岁八月,遣轩之使,求异代方言,还奏籍之,藏於秘室。
及嬴氏之亡,遗弃脱漏,无见之者。
蜀人严君平有千馀言,林闾翁孺才有梗概之法。
扬雄好之,天下孝廉卫卒交会,周章质问,以次注续,二十七年尔乃治正,凡九千字。”
又劭注《汉书》,亦引扬雄《方言》一条。
是称雄作《方言》,实自劭始。
魏晋以後,诸儒转相沿述,皆无异词。
惟宋洪迈《容斋随笔》,始考证《汉书》,断非雄作。
然迈所摘刘歆与雄往返书中,既称在成帝时,不应称孝成皇帝一条及东汉明帝始讳庄,不应西汉之末即称庄遵为严君平一条,则未深中其要领。
考书首“成帝时”云云,乃後人题下标注之文,传写舛讹,致与书连为一,实非歆之本词,文义尚厘然可辨。
书中载杨、庄之名,不作严字,实未尝预为明帝讳。
其严君平字,或後人传写追改,亦未可知。
皆不足断是书之伪。
惟後汉许慎《说文解字》,多引雄说,而其文皆不见於《方言》。
又慎所注字义,与今《方言》相同者不一而足,而皆不标扬雄《方言》字。
知当慎之时,此书尚不名《方言》,亦尚不以《方言》为雄作,故马、郑诸儒未尝称述。
至东汉之末,应劭始有是说。
魏孙炎注《尔雅》“莫、螳螂,蛑”字,晋杜预注《左传》“授师子焉”句,始递相徵引。
沿及东晋,郭璞遂注其书。
後儒称扬雄《方言》,盖由於是。
然劭《序》称《方言》九千字,而今本乃一万一千九百馀字,则字数较原本几溢三千。
雄与刘歆往返书,皆称《方言》十五卷。
郭璞《序》亦称三五之篇。
而《隋志》、《唐志》乃并载扬雄《方言》十三卷,与今本同,则卷数较原本阙其二。
均为牾不合。
考雄《答歆书》,称“语言或交错相反,方复论思,详悉集之。
如可宽假延期,必不敢有爱”云云。
疑雄本有此未成之书,歆借观而未得,故《七略》不载,《汉志》亦不著录。
後或侯芭之流收其残稿,私相传述。
阅时既久,不免於辗转附益,如徐铉之增《说文》,故字多於前。
厥後传其学者,以《汉志》无《方言》之名,恐滋疑窦。
而《小学家》有《别字》十三篇,不著撰人名氏,可以假借影附,证其实出於雄。
遂并为一十三卷,以就其数。
故卷减於昔欤?反覆推求,其真伪皆无显据。
姑从旧本,仍题雄名,亦疑以传疑之义也。
雄及刘歆二书,据李善《文选注》引“悬诸日月不刊之书”句,已称《方言》。
则自隋唐以来,原附卷末,今亦仍之。
其书世有刊本,然文字古奥,训义深隐,校雠者猝不易详,故断烂讹脱,几不可读。
钱曾《读书敏求记》尝据宋椠驳正其误,然曾家宋椠,今亦不传。
惟《永乐大典》所收,犹为完善。
检其中“秦有B7娥之台”一条,与钱曾所举相符,知即从宋本录入。
今取与近本相校,始知明人妄行改窜,颠倒错落,全失其初,不止钱曾所举之一处。
是书虽存而实亡,不可不亟为正。
谨参互考订,凡改正二百八十一字,删衍文十七字,补脱文二十七字。
神明焕然,顿还旧观。
并逐条援引诸书,一一疏通证明,具列案语。
庶小学训诂之传,尚可以具见崖略。
并以纠坊刻之谬,俾无迷误後来。
旧本题曰《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》,其文冗赘,故诸家援引及史志著录皆省文谓之《方言》,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则谓之《别国方言》,实即一书。
又《容斋随笔》称此书为《轩使者绝域语释别国方言》,以代为域,其文独异。
然诸本并作“绝代”,书中所载亦无“绝域重译”之语。
洪迈所云,盖偶然误记,今不取其说焉。
△《释名》·八卷(内府藏本)
汉刘熙撰。
熙字成国,北海人。
其书二十篇。
以同声相谐,推论称名辨物之意,中间颇伤於穿凿,然可因以考见古音。
又去古未远,所释器物,亦可因以推求古人制度之遗。
如《楚辞·九歌》:“薛荔拍兮蕙绸。”
王逸注云:“拍,搏辟也。”
“搏辟”二字,今莫知为何物。
观是书《释床帐篇》,乃知以席搏著壁上谓之“搏辟”。
孔颖达《礼记正义》以深衣十二幅皆交裁谓之衽。
是书《释衣服篇》云:“衽,也,在旁然也。”
则与《玉藻》言“衽当旁”者,可以互证。
《释兵篇》云:“刀室曰削,室口之饰曰奉,下末之饰曰卑。”
又足证《毛诗诂训传》之讹。
其有资考证,不一而足。
吴韦昭尝作《辨释名》一卷,纠熙之误,其书不传。
然如《经典释文》引其一条曰:“《释名》云:古者车音如居,所以居人也。
今曰车,音尺遮反,舍也(案《释名》本作“古者曰车声如居,言行所以居人也。
今曰车。
车,舍也,行者所处若居舍也”。
此盖陆德明约举其文,又取文义显明增入“音尺遮反”四字耳)。
韦昭云“车古皆音尺奢反,後汉以来,始有居音。”
案《何彼衤农矣》之诗,以“车”韵“华”。
《桃夭》之诗,以“华”韵“家”。
家古音姑,华古音敷,则车古音居,更无疑义。
熙所说者不讹,昭之所辨亦未必尽中其失也。
别本或题曰《逸雅》。
盖明郎奎金取是书与《尔雅》、《小尔雅》、《广雅》、《埤雅》合刻,名曰“五雅”。
以四书皆有“雅”名,遂改题《逸雅》以从类。
非其本目,今不从之。
又《後汉书·刘珍传》,称珍撰《释名》五十篇,以辨万物之称号。
其书名相同,姓又相同。
郑明选作《秕言》,颇以为疑。
然历代相传,无引刘珍《释名》者,则珍书久佚,不得以此书当之也。
明选又称此书为二十七篇,与今本不合。
明选,万历中人,不应别见古本,殆一时失记,误以二十为二十七欤?
△《广雅》·十卷(内府藏本)
魏张揖撰。
揖字稚让,清河人。
太和中官博士。
其名或从木作楫。
然证以稚让之字,则为揖让之揖审矣。
後魏江式《论书表》曰:“魏初博士清河张揖,著《埤仓》、《广雅》、《古今字诂》。
究诸《埤》、《广》,增长事类,抑亦於文为益者也。
然其《字诂》,方之许篇,或得或失矣。”
是式谓《埤仓》、《广雅》胜於《字诂》。
今《埤仓》、《字诂》皆久佚,惟《广雅》存。
其书因《尔雅》旧目,博采汉儒笺注及《三苍》、《说文》诸书以增广之,於扬雄《方言》亦备载无遗。
隋秘书学士曹宪为之音释,避炀帝讳,改名《博雅》。
故至今二名并称,实一书也。
前有揖《进表》,称凡万八千一百五十文,分为上、中、下。
《隋书·经籍志》亦作三卷,与《表》所言合,然注曰:“梁有四卷。”
《唐志》亦作四卷。
《馆阁书目》又云:“今逸,但存《音》三卷。”
宪所注本,《隋志》作四卷,《唐志》则作十卷,卷数各参错不同。
盖揖书本三卷。
《七录》作四卷者,由後来传写,析其篇目。
宪《注》四卷,即因梁代之本。
後以文句稍繁,析为十卷。
又嫌十卷烦碎,复并为三卷。
观诸家所引《广雅》之文皆具在,今本无所佚脱,知卷数异而书不异矣。
然则《馆阁书目》所谓逸者,乃逸其无注之本。
所谓存《音》三卷者,即宪所注之本。
揖原文实附《注》以存,未尝逸,亦未尝阙。
惟今本仍为十卷,则又後人析之以合《唐志》耳。
考唐玄度《九经字样序》,称音字改反为切,实始於唐开成间。
宪虽自隋入唐,至贞观时尚在,然远在开成以前。
今本乃往往云某字某切,颇为疑窦。
殆传刻臆改,又非宪本之旧欤?
△《匡谬正俗》·八卷(安徽巡抚采进本)
唐颜师古撰。
师古名籀,以字行,雍州万年人。
历官秘书监。
事迹具《唐书》本传。
是书永徽二年其子符玺郎扬庭表上於朝,高宗敕录本付秘阁。
卷首载扬庭《表》,称“藁草才半,部帙未终”,盖犹未竟之本。
又称“谨遵先范,分为八卷,勒成一部”,则今本乃扬庭所编。
宋人诸家书目多作《刊谬正俗》,或作《纠谬正俗》,盖避太祖之讳。
钱曾《读书敏求记》作《列谬正俗》,则刻本偶误也。
前四卷凡五十五条,皆论诸经训诂、音释。
後四卷凡一百二十七条,皆论诸书字义、字音及俗语相承之异。
考据极为精密。
惟拘於习俗,不能知音有古今。
其注《汉书》,动以合声为言,遂与沈重之音《毛诗》,同开後来叶音之说。
故此书谓葬音臧,谊议音宜,反音扶万反,歌音古贺反,彝音上声,怒有上、去二声,寿有授受二音,县有平、去二声,迥音户蓥反,皆误以今韵读古音;谓穰音而成反,上音盛、又音市郢反,先音西,逢音如字、不读庞,皆误以古音读今韵:均未免千虑之一失。
然古人考辨小学之书,今皆失传。
自颜之推《家训·音证篇》外,实莫古於是书。
其邱区、禹宇之论,韩愈《讳辨》引之,知唐人已绝重之矣。
《戒山堂读史漫笔》解都鄙二字,诧为独解,不知为此书所已驳;毛奇龄引《书序》“俘厥宝玉”解《春秋》“卫俘”,诧为特见,不知为此书所已引:洵後人证据,终不及古人有根柢也。
郑樵《通志·校雠略》曰:“《刊谬正俗》乃杂记经史,惟第一卷起《论语》,而《崇文总目》以为《论语类》。
知《崇文》所释只看帙前数行,率意以释之耳。”
今检《崇文总目》,樵说信然。
当时馆阁诸人不应荒谬至此。
检是类所列,以《论语》三种、《家语》一种居前,次为《白虎通》,次为《五经钩沉》,次即此书,次为《六说》,次为《经史释题》,次为《授经图》,次为《九经馀义》,次为《演圣通论》,皆统解群经之文。
盖当时仿《隋志》之例,以《五经总义》附之《论语类》中。
虽不甚允,要不可谓之无据。
樵不考旧文而务为苛论,遽以只看数行诋之,失其旨矣。
△《群经音辨》·七卷(通行本)
宋贾昌朝撰。
昌朝字子明,获鹿人。
天禧初赐同进士出身,庆历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。
英宗初加左仆射,封魏国公。
谥文元。
事迹具《宋史》本传。
此书其侍讲天章阁时所上。
凡群经之中一字异训、音从而异者,汇集为四门。
卷一至卷五曰《辨字同音异》,仿唐张守节《史记正义·发字例》,依许慎《说文解字》部目次之。
卷六曰《辨字音清浊》,曰《辨彼此异音》,曰《辨字音疑混》,皆即《经典释文·序录》所举分立名目。
卷七附《辨字训得失》一门,所辨论者仅九字。
书中沿袭旧文,不免谬误者,如卷一《言部》“谦,慊也”下云:“郑康成说谦以慊。
慊,厌也。
厌谓闭藏貌。”
据《礼记注》曰:“谦读为慊。
慊,厌也。”
此解正文“自谦”。
《注》又曰:“厌读为。
,闭藏貌也。”
此解正文“厌然”,与上《注》“厌足”之“厌”绝不相蒙。
昌朝混而一之,殊为失考。
又卷二《丌部》:“典,坚刃貌也。”
据《考工记》“欲颀典”《注》曰:“颀典,坚刃貌。”
以“颀典”为形容之辞,不得单举一“典”字。
卷三《巾部》“参头,括也。”
“参”木“”字之讹。
据《仪礼注》,一以解妇人之ヮ以麻申之,曰:“以麻者,如著参头焉。”
一以解“括以麻免而以布巾之”,曰:“此用麻布为之,状如今著参头矣。”
是括、免ヮ皆如著参头,参头自是吉服。
扬雄《方言》:“帕头,自河以北,赵、魏之间曰绡头”。
刘熙《释名》作“绡头。”
又有{髟贵}带,{髟米}带等名,岂可以括释之?是皆疏於考证之故。
然《释文》散见各经,颇难检核。
昌朝会集其音义,丝牵绳贯,同异粲然,俾学者易於寻省,不为无益。
小学家至今不废,亦有以也。
《自序》云:“编成七卷,凡五门。”
绍兴中王观国《後序》亦云:“凡五门,七卷。”
惟《宋史·艺文志》作三卷。
此本为康熙中苏州张士俊从宋椠翻雕,实为七卷。
则宋史所载为字画之误明矣。
△《埤雅》·二十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宋陆佃撰。
佃字农师,越州山阴人。
少从学於王安石。
熙宁三年擢进士甲科,授蔡州推官,选为郓州教授。
召补国子监直讲,历转至左丞。
未几,罢为中大夫,出知亳州,卒於官。
事迹具《宋史》本传。
史称其精於礼家名数之学,所著《埤雅》、《礼象》、《春秋後传》之类,凡二百四十二卷。
王应麟《玉海》又记其修《说文解字》。
其子宰作此书《序》,又称其有《诗讲义》、《尔雅注》。
今诸书并佚。
其《尔雅新义》仅散见《永乐大典》中,文句讹阙,亦不能排纂成帙。
传於世者惟此书而已。
凡《释鱼》二卷、《释兽》三卷、《释鸟》四卷、《释虫》二卷、《释马》一卷、《释木》二卷、《释草》四卷、《释天》二卷。
刊本《释天》之末注“後阙”字,然则并此书亦有佚脱,非完本矣。
宰《序》称佃於神宗时召对,言及物性,因进《说鱼》、《说木》二篇。
後乃并加笔削。
初名《物性门类》,後注《尔雅》毕,更修此书,易名《埤雅》,言为《尔雅》之辅也。
其说诸物,大抵略於形状而详於名义。
寻究偏旁,比附形声,务求其得名之所以然。
又推而通贯诸经,曲证旁稽,假物理以明其义,中多引王安石《字说》。
盖佃以不附安石行新法,故後入元党籍。
其学问渊源则实出安石。
晁公武《读书志》谓其说不专主王氏,亦似特立。
殆未详检是编,误以论其人者论其书欤?观其开卷《说龙》一条,至於谓曾公亮得龙之脊,王安石得龙之睛,是岂不尊安石者耶?然其诠释诸经,颇据古义。
其所援引,多今所未见之书。
其推阐名理,亦往往精凿。
谓之驳杂则可,要不能不谓之博奥也。
△《尔雅翼》·三十二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宋罗愿撰,元洪焱祖音释。
愿字端良,号存斋,歙县人。
以荫补承务郎。
乾道二年登进士第,通判赣州。
淳熙中知南剑州事,迁知鄂州,卒於官。
事迹附载《宋史·罗汝楫传》。
焱祖字潜夫,亦歙县人。
天历中官遂昌县主簿,以休宁县尹致仕。
是书卷端有愿《自序》,又有王应麟《後序》、方回《跋》及焱祖《自跋》。
应麟《後序》称以咸淳庚午刻此书郡斋,而《玉海》所列《尔雅》诸本乃不著於录。
据方回《跋》,称《序》见《鄂州小集》,世未见其书,回访得副本於其从孙裳。
盖其出在《玉海》後也。
越五十年为元延庚申,郡守朱霁重刻,乃属焱祖为之音释。
而愿《序》及应麟《後序》隶事稍僻者亦并注焉。
焱祖《跋》称《释草》八卷,凡一百二十名;《释木》四卷,凡六十名;《释鸟》五卷,凡五十八名;《释兽》六卷,凡七十四名;《释虫》四卷,凡四十名;《释鱼》五卷,凡五十五名。
今勘验此本,名数皆合。
惟《释兽》七十四名,此本内有八十五名,与原《跋》互异。
岂字画传写有误欤?其书考据精博,而体例谨严,在陆佃《埤雅》之上。
应麟《後序》称其即物精思,体用相涵,本末靡遗、殆非溢美。
後陈栎删削其书,别为节本,谓其“好处可以广人之识见处亻尽多,可恨处牵引失其精当者不少。
内引三百篇之《诗》处多不是”云云。
案栎著作传於今者有《尚书集传纂疏》、《历朝通略》、《定宇集》三书。
核所闻见,曾不能望愿之项背,遽纠其失,似不自量。
至愿书成於淳熙元年甲午,朱子《诗集传》作於淳熙四年丁酉,在愿书後三年,而栎乃执续出新说绳愿所引据之古义,尤属拘墟。
今愿书流传不朽,而栎之节本片字无存。
则其曲肆诋讠其,无人肯信而传之,略可见矣。
△《骈雅》·七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明朱谋韦撰。
谋韦有《周易象通》,已著录。
此书皆刺取古书文句典奥者,依《尔雅》体例,分章训释。
自《释诂》、《释训》以至《虫》、《鱼》、《鸟》、《兽》,凡二十篇,其说以为联二为一,骈异为同,故名曰《骈雅》。
谋韦淹通典籍,其《一斋书目》所载,往往为诸家所未窥。
故徵引注博,颇具条理,非乡塾陋儒捃拾残剩者可比。
中间如藻井乃屋上方井,刻为藻文,《西京赋》注引《风俗通》,训义甚明,而谋韦以为刻扉之属,改易旧文,殊为未确。
又谓都御史为大司宪,詹事为端尹,乃流俗之称,亦乏典据。
至如《释天》内之岁阳、月名,《释地》内之五丘、四荒、太平、太蒙、丹穴、空桐之类,皆《尔雅》所已具。
更为复引,尤病冗芜。
然奇文僻字,搜辑良多;撷其膏腴,於词章要不为无补也。
△《字诂》·一卷(安徽巡抚采进本)
国朝黄生撰。
生字扶孟,歙县人。
前明诸生。
是编取魏张揖《字诂》以名其书,於六书多所发明。
每字皆有新义,而根据博奥,与穿凿者有殊。
间有数字未安者,如谓“び”《说文》“呼郭切,飞声也”,而诸书用“び靡”处又音髓。
今书地名、人姓之类多用霍,独《樊哙传》之“霍人”《正义》注“先累”、“苏果”、“山寡”三反。
先累反即髓音也。
《韵会》诸家《纸》、《药》二韵兼收び,而霍则止一音。
盖霍从佳,其音当为髓。
び本飞鸟声,借为地名,因又借为人姓,後省便作霍。
既为借义所夺,其本音本训遂失。
而於字之当用霍音髓者反作び,此霍之所以转为“呼郭切”,而び之所以转为“先累反”也。
据其所说,则霍但有“先累反”之本音,び但有“呼郭反”之本音矣。
今考音切之古,莫过《玉篇》、《广韵》。
《玉篇》“び”字下注云:“息委切,露也。
呼郭切,飞声。”
《广韵》於《四纸》“び”字下注云:“び麻草。”
於《十九铎》“び”字下注云:“地名。
《说文》:飞声也。”
则是“び”本有髓之一读,并不因省借为霍始音髓也。
又《玉篇》“霍”字下注云:“呼郭切,挥霍。”
《广韵》“霍”字下注云:“虚郭切,挥霍。
《尔雅》:霍山为南岳。
又姓。”
则是“霍”之一字,在《玉篇》、《广韵》原止有“呼郭反”一音,并无髓音。
惟《史记正义》注有“息累反”,而要不得为止有“息累反”一音也。
况《白虎通》曰:“南方霍山者,霍之为言护也。”
“护”乃“呼郭反”之转音,非“先累反”之转音。
然则班固读霍已为呼郭反矣,岂汉音犹不足据乎?生又谓“打”字始於六朝。
今考後汉王延寿《梦赋》曰:“捎魍魉,拂诸渠,撞纵目,打三颅。”
又《易林曰》:“口饥打手。”
则打字不始於六朝明矣。
此类殊为失考。
其他若谓“大七个”之当从冂谐声,与从冖者不同。
似蛇之单既借“徒何切”之“单”,又借“张演切”之“”,而皆转为“常演切”,《汉书注》误以“张连切”之“”为释。
又谓《周礼·玉人注》“瓒读为{衍食}C1之C1”,《说文》“饣赞,以羹浇饭”,《释文》“膏C1”作“膏饣赞”,故《篇海》“C1”即“饣赞”字。
《内则释文》:“酏读为{衍食},之然反。
C1本又作{衍食},并之然反。”
此盖明酏C1当并读为{衍食},非谓“C1”即“{衍食}”字。
若以“诸延”切“C1”,何以处《玉人注》之“{衍食}C1”乎?又谓干、乾字通,引《後汉书·独行传》云“明堂之奠干饭寒水”,又在晋帖所云“淡闷干呕”之前。
此类则最为精核。
其他条似此者不可枚举。
盖生致力汉学,而於六书训诂尤为专长,故不同明人之剿说也。
△《续方言》·二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国朝杭世骏撰。
世骏字大宗,号堇浦,仁和人。
乾隆丙辰召试博学鸿词,授翰林院编修。
是书采《十三经注疏》、《说文》、《释名》诸书,以补扬雄《方言》之遗。
前後类次,一依《尔雅》,但不明标其目耳。
搜罗古义,颇有裨於训诂。
惟是所引之书,往往耳目之前显然遗漏。
如《玉篇》引《仓颉篇》云:“楚人呼灶曰寤。”
《列子·黄帝篇注》引何承天《纂文》云:“吴人呼瞬目为旬目。”
《古今韵会》引魏李登《声类》云:“江南曰辣,中国曰辛。”
《尔雅·释草》、《释文》、宋庠《国语补音》引晋吕忱《字林》云:“楚人名{艹陵}曰芰。
[QPDL],秦名雅{艹陵}。
是,青州人呼占是。”
《初学记》及《太平御览》引《纂文》云:“梁州以豕为,河南谓之彘,渔阳以猪为,齐、徐以小猪为。”
《太平御览》又引《纂文》云:“秦以钴钅莽为锉钅羸。”
《尔雅·释亲》、《释文》引《纂文》云:“妹,胃也。”
《初学记》引服虔《通俗文》曰:“南楚以美色为娃。”
《初学记》及《山堂考索》又引《通俗文》云:“晋船曰舶。”
《埤雅》引《广志·小学篇》云:“蝼蛄,会稽谓之留蛄。”
《北户录》引颜之推《证俗音》云:“南人谓凝牛羊鹿血为。
,内国呼为饼,亦呼寒具。
孚┅,今江南呼曰饣散饣卞。
蜓,山东谓之速觅。
责,吴人呼为鲫鱼也。”
凡此诸条,皆六朝以前方言,正可以续扬雄之著,而俱佚之。
岂举远者反略近欤?又如书中引《说文》“秦晋听而不闻,闻而不达谓之”,引《史记集解》“齐人谓之颡,汝南、淮泗之间曰颜”诸条、本为扬雄方言所有,而复载之,亦为失检。
然大致引据典核,在近时小学家犹最有根柢者也。
△《别雅》·五卷(江苏巡抚采进本)
国朝吴玉撰。
玉字山夫,山阳人。
廪贡生,官凤阳府训导。
是书取字体之假借通用者,依韵编之,各注所出而为之辨证。
於考古深为有功。
惟是古人用字,有同声假借,有转音变异,有别体重文、同声转音,均宜入之此书。
至於支阝、酆一作岐、丰之类,则“支阝”乃“岐”之本字,《说文》明云:“支阝一作岐”,实属重文,偶然别体。
《说文》、《玉篇》以後累千盈百,何可胜收,未免自乱其例。
又徵引虽博,而挂漏亦夥。
即以开卷《东》、《冬》二韵核之,若《大戴礼》“一室而有四户八”,即窗。
《楚词·九叹》:“登逢龙而下陨兮。”
《注》:“古本逢作蓬。”
《荀子·荣辱篇》引《诗》:“下国骏蒙。”
《注》:“《诗》作骏庞。”
《庄子·盗跖篇》:“士皆蓬头突鬓。”
《注》:“蓬本作钅逢。”
《吴越春秋·吴王寿梦传》:“使公子盖馀烛佣。”
《注》:“《左传》佣作庸。”
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秦王为人蜂准。”
徐广曰:“蜂一作隆。”
《龟策传》:“雄渠蜂门。”
《注》:“《新序》有熊渠子。”
《汉书·古今人表》:“鬼臾区。”
师古《注》云:“即鬼容区。”
“陈丰。”
师古《注》云:“即陈锋。”
《卫青传》:“青至笼城。”
师古《注》云:“笼读为龙。”
皆目前习见者,乃佚而不载。
则推之《仪礼》之古文、《周礼》之故书及汉人笺注“某读作某”之类,一一考之,所漏多矣。
然就所徵引,足以通古籍之异同,疏後学之疑滞,犹可以考见汉魏以前声音文字之概。
是固小学之资粮,艺林之津筏,非俗儒剽窃之书所能仿佛也。
──右“小学类”训诂之属一十二部,一百二十二卷,并文渊阁著录。
旧《唐书·经籍志》以诂训与小学分为二家。
然诂训亦小学也,故今仍从《汉志》,列为《小学》之子目。
又《尔雅》首《释诂》、《释训》,其馀则杂陈名物。
盖析其类而分之,则虫、鱼、草、木之属与字义门目各殊;统其类而言之,则解说名物亦即解释其字义。
故训诂者,通名也。
《方言》、《释名》,相沿继作,大体无殊。
至《埤雅》、《尔雅翼》,务求博洽,稍泛滥矣,要亦训诂之支流也,故亦连类编之。
《埤雅广要》之属,芜杂已甚,则退之《小说家》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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