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证释
既济卦
。
坎上离下。
孔子《宣圣讲义》
既未济殿全易。
居六十四卦之终。
天道周而复始。
易卦自始迄终。
成不尽之象。
为周圆之形。
自乾坤开其端。
而既未济要其终。
终而非终。
终则复始。
此易卦之象。
为一大循环。
如一岁然。
由春至冬。
岁序已尽。
而仍复于春。
以为来岁之始。
是始之与终。
时之所为。
时之更易。
终亦有始。
故既未济。
易卦虽终。
易道未尽。
乾坤永在。
坎离长存。
则既未济三一陰一三一陽一。
平匀交错。
合乾坤而纪其变。
均坎离而见其情。
情变之间。
转生转化。
以迄无尽。
此后天生化之象。
实以既未济着其例焉。
坎水离火。
一陰一陽一之纲纪。
亦如乾坤为生化之槖錀。
鼓铸之炉冶。
振其机枢。
以开以合。
以交以替。
无尽而有尽。
无终而可终。
此天地妙用。
即以此四卦悬其则。
而人物要道。
亦于此四卦昭其原。
既济在前。
未济在后。
两者往来。
乃深探夫玄秘。
洞窥其奥蕴。
而示人以生生不已之道。
息息相通之功者也。
既济者。
水在火上。
生成乃见。
未济者。
离在坎前。
分合乃明。
不有既济。
不能知天地之功。
不有未济。
莫由显乾坤之道。
此生之与灭。
二而一也。
往之与还。
昨犹今也。
合者必分。
通者必塞。
而一之者道也。
利之与害。
吉之与凶。
而齐之者功也。
功属乎物力。
道达乎天心。
有无相关。
而无生有。
万一相应。
而万归一。
此既未济。
相反也而相成。
本殊也而可一。
此由两卦象足以知之。
上经之泰否。
即其例矣。
地天交泰。
天地成否。
本乎位者反塞。
因乎用者转亨。
着其分者反凶。
达其变者转吉。
此后天之道。
异夫先天。
而人物之功。
别于天地。
由近而远。
自远而近。
道同而行异也。
由上而下。
自下而上。
位一而情殊也。
故既济定也。
而未济反为不定。
既济交也。
而未济反为不交。
不定之定。
不交之交。
虽若殊途。
而为同出。
同出异名。
殊途同归。
明乎此。
则知既未济之相往来。
而未济乃终全易也。
既济上坎下离。
而中互未济。
未济上离下坎。
而中互既济。
由此可见两卦体用相通。
中外互见。
原一卦而成两用。
既济者。
外表成济。
而中体反不通。
未济者。
外表不交。
而中体反成济。
是以两卦之用。
实相关联。
其为道实若本末。
三一陰一三一陽一。
一水一火。
先天为中男中女之交济。
后天为水火上下之合同。
离代乾而坎代坤。
则既济同于泰。
未济同于否。
以爻言之。
二五正位。
既济六二九五。
孚于乾坤之正。
未济九二六五。
类于交泰之中。
是又相反而相应也。
既济者如舟之渡水。
由此达彼。
如事之所为。
由始至成。
而未济则否。
故名以济。
而加既未以别之。
既济则已渡也。
已成也。
未济则有待于渡。
有期于成。
此既济为终。
而未济反为始。
既济在后。
而未济反在前也。
今易乃以既济在先。
未济居末。
此中妙理。
实明天地无尽。
生化无穷。
终而不终。
末而非末也。
水火交而既济成。
离坎背而未济见。
一陽一下一陰一者为和合。
此咸以男下女为仁道之始。
刚先柔者为寂灭。
此恒以震上巽。
为变化之穷。
而既济九五在上。
未济六五在外。
是又交者不交。
灭者不灭。
传曰归妹女之终也。
未济男之穷也。
此以八宫卦序。
大终于归妹。
而兑主于内。
震反曲从之。
而周易卦序。
大终于未济。
为离上坎下。
各背驰焉。
火炎上而水润下。
既济交孚。
未济反是。
此由卦象以判既未济者也。
卦固相异。
爻互相通。
用者宜合参之。
方尽两卦之妙。
序传曰。
有过物者必济。
故小过之后为既济。
以物之过。
其行有功。
其事必成。
物力之盈。
事功乃济。
此周易本乎人道。
而着其数也。
小过过于善。
而失中行。
失中则有偏。
偏则易近于所趋。
故既济自小过来。
而本与用有异也。
失中之济。
虽济难久。
故终至未济。
为其为物。
盛必有衰。
为行。
亨必有塞。
以过而济。
宜其不能恒。
以过而成。
宜其不可大。
此既济亨小。
而不可大用。
亦如小过也。
水火者。
得其和则为功。
失其道则反为过。
协于用则为利。
反其情则反为害。
此既济虽以济名。
而功利不可久大。
可大可久者。
德业也。
传曰日新之谓盛德。
富有之谓大业。
盛德大业至矣哉。
而在于能久能大。
既济非久大之期。
故其用亦不称。
而彖以亨小为辞也。
明易训者。
不以既济为足多。
则以当全易且终。
纵有德业。
亦难久大。
而未济且随既济至矣。
然六爻定位。
刚柔交孚。
卦序已定。
故曰既济定也。
定于其位。
达乎履之志。
则既济自有其时义矣。
既济。
亨。
小。
利贞。
初吉终乱。
孔子《宣圣讲义》
此既济彖辞也。
以既济水火交济。
固为相济相成之象。
而以中互未济。
九五六二固孚乾坤正位。
而与泰反。
却同于否。
是济而不终。
成而不久。
虽有三德。
备乾坤大用。
而无元则失其悠久无疆之功。
且以坎在外。
险阻当前。
虽离在内。
文明有主。
则其进也不易。
守则有余。
初犹光明。
终则险陷。
此虽占亨。
亦如小过不可大事。
而为小亨也。
亨小利贞。
作一句读。
则亨于前。
而吝于后。
故不大。
亨不大者。
用不广。
业不宏。
功不着。
行无可获。
守亦有限。
故利贞亦可连小字读。
谓其由亨之不大。
而利贞亦不全也。
利贞者本夫坤。
适乎情一性一。
而外致之事功也。
既不全则不达其情。
不充其一性一。
不能富有其业。
日新其德。
则既济之用。
不足与泰并论矣。
乾坤错交。
一一陰一一一陽一。
上下互抱。
一柔一刚。
以爻位言。
实得其常。
以卦用言。
非道之章。
以囿于位。
则不能大。
局于时则无以张。
六二本夫坤顺以安贞。
九五逮乎乾健以自强。
在先天之道德。
固已恢恢于安详。
而视后天之行止。
则反碌碌无所短长。
为既济若道之已成。
德之已至。
道德无名。
默然相契。
不待夫行。
不求其事。
如学业之既成。
而品位之极至矣。
天下纷纷。
人事茫茫。
果皆定于其位。
更孰为之更张。
而势有弗许。
行遂难良。
不知顺时应变。
何以执中用常。
此既济之定。
为难动也。
既济之成。
为有仅也。
亨既非大。
利贞亦非久远。
故彖辞称之为初吉终乱。
以离立其本始。
有同于乾。
坎则异乎坤之无初有终。
而得吉者已往。
将乱者方来。
此既济之用。
宜于初而必慎其终。
喜其成而必忧其后也。
彖曰。
既济亨。
小者亨也。
利贞。
刚柔正。
而位当也。
初吉。
柔得中也。
终止则乱。
其道穷也。
孔子《宣圣讲义》
此申释彖辞之义也。
以既济之亨小者。
实小者之亨。
此句略一小字。
谓所亨者小。
换言之。
即小事亨也。
为既济为定。
不能顺应权变。
则不能大用。
如守成者跬步不踰。
率由旧章。
虽不为过。
而无大功。
虽可免咎。
而乖大用。
故曰小者亨。
以爻一陰一小一陽一大。
如大过大者过也。
小过则小者之过。
皆本一陰一小一陽一大之例。
即济一陰一在一陽一上。
行利于一陽一。
用昭于外。
且上爻为柔。
而六二柔得中。
上下相接。
其用不穷。
故称小亨。
亨与穷对。
以全卦言。
终穷则乱。
亦为小亨。
谓所亨有限也。
亨通也。
亨小。
所通于物者亦小。
则既济不可大事。
正如小过。
亦由过来。
过于济者。
与不及济同。
故名既济。
既犹已也。
已者过甚也。
未济者不及济。
不及与过皆失中行。
故亨而不大。
用而不广。
吉而不终。
利贞者。
以六二九五。
刚柔皆正。
孚乾与坤。
如家人之象。
内外正而位当。
故有守有为。
有为曰利。
有守曰贞。
贞本六二之中。
利达九五之正。
中正不失。
此备利贞之德。
而可为人道之基矣。
初吉者。
柔得六二之中。
而协于六一四之外。
二四同功。
在内为始。
在外为终。
且兼初九以刚在下。
有其本始。
进就于六二中正。
故初占吉也。
而终上则乱者。
外为刚得正。
而嫌上六在上。
柔以迫之。
如大小过。
虽有九五之正。
可应六二而相协。
而因一陽一极于上。
下率四二两柔。
有如艮。
艮止也。
故曰终止。
一也。
一陽一自初始。
而至上终。
终而非终。
中间以柔。
上蔽于上六之一陰一。
一陰一皆先一陽一。
刚乃不得行其志。
而自止。
二也。
终止而不能正其外。
反以招其争。
争则乱。
上六本坤疑一陽一之象。
而有龙战之嫌。
惟一陽一得正。
不至于战。
而上下之位颠倒。
刚柔之情交错。
内外之势争执。
升降之途舛迕。
故曰乱。
言其已与既济之定反也。
反于既济。
则成未济。
反于定。
则为乱。
则所谓终乱者。
实本上六柔在刚上言。
上一位已极。
刚用已穷。
故释曰。
其道穷也。
以一陰一欲降。
而阻于九五之一陽一。
一陽一欲升。
而梗于上六之一陰一。
一陰一陽一之道皆穷。
遂不可复其既济之德。
着其安定之功矣。
安定之反。
即为纷乱。
亨之反即为穷。
斯既济反为未济矣。
况中互未济。
原与之同其情志。
所谓颠倒其上下而已。
既济六爻刚下柔上。
未济六爻柔下刚上。
一刚一柔。
相间则同。
故两卦刚柔皆相合。
合则不离。
不离则不大不久。
如丰之为大者。
以其离而可远可恒也。
既济刚柔定于其位。
以爻言为得。
以卦言则否。
为其二五正位。
同于否也。
未济则二五正位。
同于泰。
而中互既济。
是既济者难交济。
而未济却易交孚。
故彖以亨小称既济。
以终乱明其用易穷也。
象曰。
水在火上。
既济。
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
孔子《宣圣讲义》
此既济象辞明人道也。
坎上离下。
水在火上之象。
水能灭火。
今在火上。
乃名既济。
可见其非取水火之一性一。
而重水火之功。
水润下。
火炎上。
上下交济。
此其功也。
功也者。
有物以运成之。
若果以水加火。
则火灭。
而水亦流。
将何用哉。
故称在上者。
明其能上于火之上。
而不溃流。
正如火风鼎。
火在木上而不燃。
水风井。
水在木上而不一泄。
乃各成其用。
共致其功。
以其功用言。
故名既济。
比之人心火肾水。
水升而火降。
则一精一神健旺。
血气和调。
反之则病。
而生理绝。
此既济之称。
以其能成一切。
而着其功用也。
既以功用为重。
则于人道。
亦以筹策为先。
事也物也。
有利则有害。
有福则有祸。
欲达成其功用。
必先去其害。
而取其利。
避其祸。
而受其福。
则必熟思而审虑之。
何者可以免害。
而皆取利。
何者可以移祸。
而皆为福。
此君子于既济。
以思患而豫防之。
患之既防。
则祸害可弭。
而功用斯见。
此亦犹作事谋始之旨。
豫防之道。
重在能豫。
豫则立。
不豫则废。
雷地豫。
已详其义。
思者筹之于始。
计之于内。
以卦内有离明之德。
外多坎险之危。
则可以先思而豫防其患矣。
水火者。
为利大。
为害亦不小。
为福多。
为祸亦不少。
设听之任之。
不遭灭顶之凶。
即蒙焚突之害。
不忧溃决之患。
即有燎原之虞。
是用之者。
惟思其患而豫防之。
则得其用而致其功。
杜其祸而防其害。
此既济之人道。
如人乘舟济川。
必防其倾覆也。
如食取火熟物。
必防其焦灼也。
皆事先有以防之。
则在善于制度。
一精一于器一具。
明其限量。
权其重轻之所谓也。
故水上火而不浸。
火下水而不灭者。
皆人道善济天之穷。
而成物之利。
利既可计。
害亦莫加。
祸既可弭。
福亦益大。
此利与贞并重。
以致其亨者也。
贞者己之思。
利者物之力。
水火者。
生化之原。
善取于天时。
运其物力。
则生化之功。
人之德也。
君子以水火之患。
故豫防之。
既防患于未然。
自成功于无量矣。
初九。
曳其轮。
濡其尾。
无咎。
孔子《宣圣讲义》
此既济初九爻辞也。
初九刚在下。
而卦以交济为用。
交济者。
利用水火之力。
而古时重水。
以陆地交通易也。
初九未及水。
而犹在陆。
陆行以车。
车必有轮。
以将济涉也。
乃曳其轮。
而不乘车。
以已近水也。
人虽曳轮。
而车之尾已湿。
明其志在济涉。
不复计及车尾之濡也。
推之今日。
则不独车有轮。
舟亦有轮。
轮既入水。
而曳之以行。
则濡其尾。
亦势所必至。
尾者后也。
末梢也。
以在下而近六二。
故有此辞。
占无咎者。
为其志在济水。
则何咎哉。
象曰。
曳其轮。
义无咎也。
孔子《宣圣讲义》
此申释爻辞之义也。
以初九在下。
地卑而近水。
水滨泥泞。
轮不一良于转运。
乃曳之以行。
此以人力济时之用。
避地之害。
则其义当无咎。
始于求济。
仍以济为本。
事之有济。
将何咎乎。
第乾初九勿用之时。
而急于用。
原易有咎。
以其志于济。
合夫卦德。
故免耳。
初与四应。
一刚一柔。
两相牵引。
故有曳其轮之喻。
六二。
妇丧其茀。
勿逐。
七日得。
孔子《宣圣讲义》
此既济六二爻辞也。
六二内卦中爻。
坤之正位。
有如后妃命妇之尊。
故爻辞以妇丧其茀称。
茀者披拂下垂之饰物。
或在首。
或在下。
或在车舆。
皆所以蔽障于外。
勿露其体貌。
以护其威仪者。
如诗翟茀。
则车马之帷。
命妇以上皆有之。
妇出而丧其茀。
则以求济。
而失其蔽也。
济涉者下舆乘舟。
因而失其茀。
非咎也。
以暂可勿用。
则失亦无害。
而六二在中。
居正位。
行中道。
如出入于朝廷。
往返于都市。
所履康衢。
所过中庭。
所止堂殿。
则虽有失。
亦不足追求。
而仍可得。
谓其庄严之地。
尊贵之饰。
众目所视。
群下拥立。
则虽失之。
终可复得。
而其为期。
仍如复之数。
以七日来复。
天之道也。
七日者。
日时之所限。
数至七则复耳。
而震卦六二。
亦有丧贝勿逐。
七日得之辞。
在睽初九。
则称丧马勿逐自复。
是因睽有离。
而重震亦有类离。
离兼分离附丽二义。
则离者复合。
失者复得。
震则以一陽一之初复。
应于天心。
故地雷复亦称七日。
盖震之数所孚耳。
既济而在中爻。
因离而仍复丽。
则虽丧其饰物。
不必追也。
七日自得。
坤安贞之道。
利一牝一马之行。
是以济而有丧。
丧而复得。
虽应九五。
以刚相匹。
而中互坎。
有险易陷。
此丧茀之由来也。
象曰。
七日得。
以中道也。
孔子《宣圣讲义》
此申释爻辞之义也。
六二在中。
而得内正位。
中道不失。
即孚于天心。
故称七日得。
凡有得失。
皆有所偏。
惟中道至中至匀。
无得无失。
六二以中道行。
故失仍复得。
即不成失也。
中道之一精一。
深契天道。
至中至极。
万行所遵。
故失者仍得。
以其明天数。
而知物之去来。
事之臧否也。
济者事无不济。
而中互未济。
自六二始。
故间见得失之情。
以其为既济。
故七日复得所失。
不待追求也。
人行中道。
众服其仁。
则拾得者。
亦必归之。
此中道之效也。
九三。
高宗伐鬼方。
三年克之。
小人勿用。
孔子《宣圣讲义》
此既济九三爻辞也。
称高宗者。
辞本商易归藏之旧。
武丁之号。
以易原无辞。
因象设辞。
而必验诸往事。
在高宗伐鬼方时。
卜得此爻。
而所验者如此。
凡各卦所称人者。
皆此例。
如明夷称箕子文王。
即箕子文王当卜得明夷。
而克孚其用也。
九三之用。
即可以高宗伐鬼方之事证明之。
鬼方者。
朔方之国。
玁狁凶奴之前身也。
以在北方接幽州。
寒冷暗昧之地。
如鬼国。
如幽都也。
九三离之上爻。
接六一四坎之下。
离明而坎暗。
离高而坎下。
故比之高宗伐鬼方。
由明攻昧。
以高击卑。
德既胜之。
力亦过之。
而克之以三年者。
明伐人之不易也。
三年为时已久。
虽终克之。
必有所慊于心。
,则以其明于远。
或昧于近。
攻其敌。
或恕其亲。
亲近之臣。
或有小人羼焉。
故因克敌之迟迟。
而戒于小人之勿用。
小人当国。
民下离心。
将何以伐人乎。
故高宗之武功。
必先审其文德。
称其胜敌。
必更察于用人。
小人勿用一语。
见师上六爻。
释曰恐乱邦也。
邦也者。
结集群众。
上下一心之称。
言互相邦助也。
得道多助。
小人乱邦。
则散其众。
失其助矣。
寡助者自守尚不足。
而欲伐人乎。
免亡尚有难。
而思克敌乎。
故师卦以师得众为用。
终戒勿用小人。
九三之辞。
亦与同旨。
象曰。
三年克之。
惫也
孔子《宣圣讲义》
此申释爻辞之义也。
以虽胜敌。
而迟至三年。
则劳师伤财。
国之上下皆疲于奔命。
是其惫可知矣。
九三重刚失中。
宜秉乾惕若厉之戒。
今乃以兵伐敌。
贪功而忘其民。
则虽克之。
亦无足取。
此爻辞微旨。
深警后世穷兵黩武者。
高宗英明之主。
尚有此失。
则以其动于小人怂恿。
而不免有好大喜功之嫌。
故爻辞申以小人勿用。
实寓儆戒之旨。
甚深切矣。
刚而自用。
其害不免于悔。
惟慎之于始。
先明察于用人。
毋轻信于迩言。
斯可豫防其患。
故象辞特以思患豫防。
示人道大则焉。
六一四。
濡其衣袽。
终日戒。
孔子《宣圣讲义》
此既济六一四爻辞也。
原濡其二字。
误为襦有。
宜改正之。
凡既济各爻。
以济涉为志。
而刚在将涉之际。
柔当正济之时。
以一高一下。
一乾一濡。
足以别之。
六一四由九三之求济。
而即涉水。
遂濡其衣袽。
袽者巾也。
衣之下垂者。
亦与茀义近似。
以其济涉而湿之。
是亦济之失也。
然志在济。
则不得畏衣袽之濡。
欲事功之成。
则必怀戒惧之念。
故以济涉之险。
进行之艰。
则不得不终日戒备。
以防有失。
在平时。
或遭过涉灭顶之祸。
当戎事。
或蒙师或舆一尸一之凶。
此所以必戒慎恐惧。
而终日惶惶也。
终日者。
亦如乾九三朝乾夕惕若厉。
不敢少怠。
则可见济之不易。
功之难成也。
六一四坎之下。
为险陷之始。
由九三至六一四。
正如由高下于渊。
由岸入于水。
既濡其衣袽矣。
则可知前途之艰难。
是终日戒备。
实势所迫。
时位所为也。
象曰。
终日戒。
有所疑也。
孔子《宣圣讲义》
此申释爻辞之义也。
六一四九三。
本孚交泰中爻之象。
而为既济交济之枢。
或败或成。
皆系此二爻。
故易辞于九三。
则以惫警之。
六一四则以疑惧之。
为六一四上近九五。
下应初九。
刚以相加。
而得九三。
内以相协。
加则有疑。
协则可戒。
九三之惫。
由于过刚而圆逞。
六一四之疑。
由于畏难而惮进。
故濡其衣袽。
已启其畏葸之情。
而险阻在前。
更生其戒惧之念。
此以一柔夹两刚中。
而身当坎陷之地。
故有所惧。
疑其相迫。
虽有光明之望。
而犹险陷之忧也。
九五。
东邻杀牛。
不如西邻之禴祭。
实受其福。
孔子《宣圣讲义》
此既济九五爻辞也。
东西邻者。
即指六一四上六两爻。
四在下。
西也。
上在前。
东也。
而爻居全卦正位。
外卦中爻。
刚以主正。
君临天下之象。
以前后为柔。
成一陽一陷于一陰一之坎。
坎之主爻。
亦即在此左顾右盼。
各有其行。
一陽一升一陰一降。
各异其道。
此爻辞以东西邻之异趣喻。
不必实有之也。
泰与小畜。
皆称邻。
邻者近也。
泰上下交泰。
不戒以孚。
既济水火交济。
实受其福。
是相类也。
然九五果何从乎。
东邻杀牛。
亦为祭也。
而西邻则禴祭。
而不以杀牛称者。
春曰禘。
夏曰禴。
四时之祭。
以禴当夏令。
万物蕃育之时。
农耕忙劳之日。
则其为祭。
义在祈年。
而非享福。
杀与生反。
杀者秋令。
秋冬残杀。
万物凋敝。
其祭也。
为报德。
既济为事功之成。
固宜崇报德之典。
而九五为民物之宰。
应先重祈年之仪。
此见东邻之杀牛。
不如西邻之禴祭。
实受福矣。
以卦内为离。
夏月之令。
外为坎。
冬日之时。
水火各有其功。
离坎自异其趣。
九五固坎主爻。
而秉乾之正。
则宜同于离之德。
离后天代乾也。
若在六二。
则同情于东邻矣。
此互用之义。
即交济之功。
故能实受其福。
象曰。
东邻杀牛。
不如西邻之时也。
实受其福。
吉大来也。
孔子《宣圣讲义》
此申释爻辞之义也。
以杀牛非不丰备。
而不如禴祭之得时。
时之所宜。
即天之所予。
故实受其福。
为吉庆大来之占。
此与彖辞初吉相应。
初吉固指内卦之离。
有文明之德。
光辉之美。
而九五下同于离。
以成其用。
即所谓吉者。
直至九五止。
上为来。
下为往。
来与往应。
以成初吉之占。
故曰吉大来也。
上六。
濡其首。
厉。
孔子《宣圣讲义》
此既济上六爻辞也。
上六全卦之终。
济用之穷。
而在中互之外。
虽与九三应。
而居高无位。
应顺柔以降。
而格于九五之刚。
在上而实洼。
位崇而行降。
故曰濡其首。
首为体最高。
而濡则坠于渊矣。
此与明夷上六初登于天。
后入于地相似。
又与大过上六过涉灭顶大同。
为其皆柔在上。
而行失中也。
柔在刚外。
不得顺承之道。
一陰一居高崇。
乃有疑一陽一之危。
故濡其首而厉。
厉者危也。
果能知危而退。
见厉而惧。
尚免于凶。
故爻辞不云吉凶。
而以厉字示其危乱。
此彖所谓终止则乱者也。
象曰。
濡其首厉。
何可久也。
孔子《宣圣讲义》
此申释爻辞之义也。
以上六既同大过之过涉。
而濡其首。
以罹于危。
则既济之用已穷。
穷则必变。
变则反成未济。
是既济之时位已失。
则欲济者。
何能久乎。
柔主大终。
水行润下。
下而不可复止。
则上亦不可久持。
明矣。
况已濡其首。
则身已无余。
履于危。
则情安可久。
此既济之道已终。
而交济之功不再。
故彖以初吉终乱。
示全卦之用。
亦以其不可久也。
定于其位者。
贵常而畏变。
济于其行者。
重亨而患穷。
上六穷变之时。
宜其不能久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