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坡易传
第三十四卦 大壮 雷天大壮 震上乾下
“大壮”:利贞。
《彖》曰:“大壮”:大者壮也。
刚以动,故壮。
“大壮,利贞”,大者,正也,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。
以大者为正,天地之至情也。
《象》曰:雷在天上,“大壮”。
君子以非礼弗履。
所以全其勇、壮也。
初九:壮于趾,征凶有孚。
《象》曰:“壮于趾”,其孚穷也。
“乾”施壮于“震”者也。
壮者为羊,所施为藩,故五以二为羊,三以六为藩。
以类推之,则初九之壮,施于九四;九四藩决不羸,则初九亦触四之羊也。
以其最下而用壮,故曰“壮于趾”。
自下之四,故曰“征”。
众皆触非其类,已独触其类。
触其类,则有孚于非其类矣,不孚于方壮之一陽一,而孚于已穷之一陰一,故虽有孚而不免于凶者,其孚穷而不足赖也。
九二:贞吉。
《象》曰:“九二贞吉”,以中也。
初九以触一陽一“凶”,九三以独一陰一“厉”,皆失中者也。
九二之于五也,进不触之,退不助之,安贞而已,中也。
九三:小人用壮,君子用罔,贞厉。
羝羊触藩,羸其角。
《象》曰:“小人用壮”,君子罔也。
“羊”,九三也;“藩”,上六也,“羸”,废也。
九三之壮施于上六。
上六,穷一陰一也;九三,壮一陽一也。
以壮一陽一触穷一陰一,其势若易易然①。
然而一陽一壮则轻敌,一陰一穷则深谋,故小人以是为壮,而君子以是为罔已也。
以一陽一触一陰一,正也;而危道也。
是以君子不触也。
【校注】①易易然:《苏氏易传》无“然”字,误。
九四:贞吉,悔亡。
藩决不羸,壮于大舆之輹。
《象》曰:“藩决不羸”,尚往也。
九四有藩,是以知初九之触也,欲进而消二一陰一者①。
九四之“贞吉”也,外有二一陰一之敌,而内有初九之触,此九四之所以有“悔”也。
忿其触而羸其角,则是敌未亡而内自战,四以是为病也,故见触不校,即而怀之。
以为其徒,则可以“悔亡”,故曰“藩决不羸,壮于大与之輹”。
九四自决其藩,而不以羸初九之角,则向之触我者止而为吾用,适所行以壮吾輹尔。
临敌而輹壮,可以往矣。
【校注】①消二一陰一:《苏氏易传》作“消二一陽一”,误。
六五:丧羊于易,无悔。
《象》曰:“丧羊于易”,位不当也。
“羊”,九二也;六五者,九二施壮之地也。
以一陰一居一陽一则不纯乎一陰一,有志于助一陽一矣。
是以释九二之羊而纵之,故曰:“丧羊于易,位不当也。”
人皆为藩以御羊,而已独无有,岂非易之至也歟?有藩者,羸其角;而易者丧之,羸其角者“无攸利”,则丧之者“无悔”,岂不明哉!
上六:羝羊触藩,不能退,不能遂。
无攸利,艰则吉。
《象》曰:“不能退,不能遂”,不详也。
“艰则吉”,咎不长也。
“羊”,九三也;“藩”,上六也。
自三言之,三不应触其藩;自上言之,上不应羸其角。
二者皆不计其后而果于发者,三之触我,我既已罔之矣,方其前“不得遂”,而退不得释也,岂独羊之患,虽我则何病如之?且未有羊羸角而藩不坏者也,故“无攸利”,均之为不利也,则以知难而避之,为“吉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