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释义
十二
“五色令人目盲;五音令人耳聋;五味令人口爽;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;难得之货令人行妨。”
大道玄虚幽冥,无声无色,无臭无味,此乃道之真体,为生化万物之本根。
五色、五音、五味,虽出之于道,却是粗浅而外在之枝末。
人之心十性十若为外在之未所障蔽,则不能知其本。
虽目能视、耳能闻、口能尝,实则盲、聋、爽矣。
故不可逐于外在之末,而应体悟并抱守纯素清淡的内在之本。
“驰骋”是纵横奔跑。
“田猎”是骑马狩猎。
“行妨”是贼害。
人的先无本十性十是虚静清明,无贪无欲的。
狩猎之人,整日驰骋奔逐,放十荡不羁,其心必狂,如此就失去了虚静清明之本十性十。
难得之货,最能诱人之邪念,勾人之心魂,使人行为不规,做不德不义,贼害国民,陷巳伤人之事。
“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,故去彼取此。”
“为腹”是注重修持内在之德十性十。
“为目”是忘本逐末,迷于外物,求其虚华。
得道之圣人总是注重内德的修养,而不心神奔逐于外。
因此,正确的态度应是重内德,重纲本,求实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