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释义
十一
“三十辐,共一毂,当其无,有车之用。”
“毂”是车轮中心穿轴之孔。
车的轮、轴等只是实体,唯有插轴之孔是车的至为关键的实用处。
若无此小孔,整个车只是无用之物。
“埏埴以为器,当其无,有器之用。”
“埏埴”是水土和泥,用泥做成的器皿,壁、底、盖等实体均为器皿之藉利,只有其内的中空处才是盛水藏物的实用部分。
无此中空,器皿则无用。
“凿户牖以为室,当其无,有室之用。”
“户”指门。
“牖”指窗。
房屋的墙壁、顶盖等是实体,而其门窗和室内中空部分才是其实用处。
内部之中空和门窗的虚无部分,只有通过其实有部分才有实用。
无内部之中空和门窗之通口,房子则无用。
“故,有之以为利,无之以为用。”
利:藉依。
以上三例说明:事物由有与无、实与虚两部分构成,其中的虚无部分只有通过其实有部分才能有实用。
所以实有部分只是藉利,而虚无部分才是实用。
由此可以说明,有与无二者,虽然互为利用,但不可否认“无”的特殊作用。
此章主旨是借用车,器、室中空部分为三者的实用之处,三者外壳的实有部分,只是藉利的道理,来阐明宇宙万物柔能克刚,弱能胜强,虚空之中,更有无穷的妙用。
人身尤为显著,人身的肢十体外壳为籍利,身中的一点虚灵不昧才是实用。
五官七窍,更是起着全身的主要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