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灸甲乙经
卷五
针灸禁忌第一(上)
黄帝问曰:四时之气,各不同形,百病之起,皆有所生,灸刺之道,何者为宝?岐伯对曰:四时之气,各有所在,灸刺之道,气一穴一为宝。
渴春刺络脉诸荥大经分肉之间,甚者深取之,间者浅取之。
《素问》曰:春刺散俞,及与分理,血出而止。
又曰:春者木始治,肝气始生,肝气急,其风疾,经脉常深,萁气少不能深入,故取络脉分肉之间。
《九卷》云春刺荥者正同,于义为是。
又曰:春取络脉治皮肤。
又曰:春取经与脉分肉之间。
二者义亦略同。
又曰:春气在经脉。
夏取诸俞孙络肌肉皮肤之上。
又曰:春刺俞。
二者正同,于义为是。
长夏刺经。
又曰:取盛经孙络,取分间,绝皮肤。
又曰:夏取分腠,治肌肉。
义亦略同。
《素问》曰:夏刺络俞,见血而止。
又曰:夏者火始治,心气始长,脉瘦气弱,一陽一气流(一作留)溢,血温于腠,内至于经,故取盛经分腠,绝肤而病去者,邪居浅也。
所谓盛经者,一陽一脉也。
义亦略同。
又曰:夏气在孙络,长夏气在肌肉。
秋刺诸合,余如春法。
秋取经俞,邪气在府,取之于合。
素问曰:秋刺皮肤循理,上下同法。
又曰:秋者金始治,肺将收杀,金将胜火,一陽一气在合,一陰一初胜,湿气及体,一陰一气未盛,未能深入,故取俞以泻一陰一邪,取合以虚一陽一邪,一陽一气始衰,故取于合。
是谓始秋之治变也。
又曰:秋气在肤,腠闭者是也。
《九卷》又曰:秋取气口,治筋脉。
于义不同。
冬取井诸俞之分,欲深而留之。
又曰:冬取井荥。
《素问》曰:冬取俞窍,及于分理,甚者直下,间者散下。
俞窍与诸俞之分,义亦略同。
又曰:冬者水始治,肾方闭,一陽一气衰少,一陰一气坚盛,巨一陽一伏沉,一陽一脉乃去,取井以下一陰一逆,取荥以通气(一云以实一陽一气)。
曰冬取井荥,春不鼽衄。
是谓末冬之治变也。
又曰:冬气在骨髓。
又曰:冬刺井,病在脏取之井。
二者正同,于义为是。
又曰:冬取经俞治骨髓五脏。
五脏则同,经俞有疑。
春刺夏分,脉乱气微,入一婬一骨髓,病不得愈,令人不嗜食,又且少气。
春刺秋分,筋挛逆气,环为咳嗽,病不愈,令人时惊,又且笑(一作哭)。
春刺冬分,邪气着脏,令人腹胀,病不愈,又且欲言语。
夏刺春分,病不愈,令人解堕。
夏刺秋分,病不愈,令人心中闷,无言,惕惕如人将捕之。
夏刺冬分,病不愈令人少气,时欲怒。
秋刺春分,病不愈,令人惕然,欲有所为,起而忘之。
秋刺夏分,病不愈,令人益嗜卧,又且善梦(谓立秋之后)。
秋刺冬分,病不愈,令人凄凄时寒。
冬刺春分,病不愈,令人欲卧不能眠,眠而有见(谓十二月中旬以前)。
冬刺夏分,病不愈,令人气上,发为诸痹。
冬刺秋分,病不愈,令人善渴。
足之一陽一者,一陰一中之少一陽一也。
足之一陰一者,一陰一中之太一陰一也。
手之一陽一者,一陽一中之太一陽一也。
手之一陰一者,一陽一中之少一陰一也。
正月、二月、三月,人气在左,无刺左足之一陽一。
四月、五月、六月,人气在右,无刺右足之一陽一。
七月、八月、九月,人气在右,无刺右足之一陽一。
十月、十一月、十二月,人气在左,无刺左足之一陰一。
刺法曰:无刺熇熇之热,无刺漉漉之汗,无刺浑浑(音魂)之脉,无刺病与脉相逆者。
上工刺其未生者也。
其次刺其未成者也,其次刺其已衰者也。
下工刺其方袭者,与其形之盛者,与其病之与脉相逆者也。
故曰方其盛也,勿敢毁伤。
刺其已衰,事必大昌。
故曰上工治未病,不治已病。
大寒无刺,大温无凝,月生无泻,月满无补,月郭空无治。
新内无刺,已刺勿内。
大怒无刺,已刺勿怒。
大劳无刺,已刺勿劳。
大醉无刺,已刺勿醉。
大饱无刺,已刺勿饱。
大饥无刺,已刺勿饥。
已渴勿刺,已刺勿渴。
乘车来者,卧而休之,如食顷乃刺之。
步行来者,坐而休之,如行十里顷乃刺之。
大惊大怒,必定其气,乃刺之。
凡禁者,脉乱气散,逆其荣卫,经气不次,因而刺之,则一陽一病入于一陰一,一陰一病出为一陽一,则邪复生,粗工不察,是谓伐形;身一体一婬一泺,反消骨髓,津一液不化,脱其五味,是谓失气也。
曰:愿闻刺浅深之分?曰:刺骨者无伤筋,刺筋者无伤肉,刺肉者无伤脉,刺脉者无伤皮,刺皮者无伤肉,刺肉者无伤筋,刺筋者无伤骨。
曰:余不知所谓,愿闻其详?曰:刺骨无伤筋者,针至筋而去,不及骨也。
刺筋无伤肉者,至肉而去,不及筋也。
刺肉无伤脉者,至脉而去,不及肉也。
刺脉无伤皮者,至皮而去,不及脉也。
刺皮无伤肉者,病在皮中,针入皮无中肉也。
刺肉无伤筋者,过肉中筋,刺筋无伤骨者,过筋中骨,此之谓反也。
刺中心,一日死,其动为噫。
刺中肺,三日死,其动为咳。
刺中肝,五日死,其动为欠(《素问》作语)。
刺中脾,十五日(《素问》作十日,一作五日)死,其动为吞。
刺中肾,三日(《素问》作六日,一作七日)死,其动为嚏。
刺中胆,一日半死,其动为呕。
刺中膈,为伤中,其病虽愈,不过一岁必死。
刺跗上中大脉,血出不止死。
刺一陰一股中大脉,血出不止死。
刺面中流脉,不幸为盲。
刺客主人,内陷中脉,为漏为聋。
刺头中脑户,入脑立死。
刺膝膑出液为跛。
刺舌下中脉太过,出一血不止为喑。
刺肾中太一陰一脉出一血多,立死。
刺足下布络中脉,血不出为肿。
刺足少一陰一脉,重虚出一血。
为舌难以言。
刺郄中大脉,令人仆脱色。
刺膺中陷脉(《素问》作刺膺中陷中肺),为喘逆仰息。
刺气街中脉,血不出,为肿鼠■〈鼠僕〉(音仆)。
刺肘中内陷,气归之,为不屈伸。
刺脊间中髓,为伛。
刺一陰一股中一陰一三寸内陷,令人遗溺。
刺浮上中一乳一房,为肿,根蚀。
刺腋下胁间内陷,令人咳。
刺缺盆中内陷气泄,令人喘咳逆。
刺少腹中膀一胱,溺出,令人少腹满。
刺手鱼腹内陷,为肿,刺腨肠内陷,为肿。
刺眶上陷骨中脉为漏为盲。
刺关节中液出,不得屈伸。
针灸禁忌第一(下)
黄帝问曰:愿闻刺要。
岐伯对曰:病有浮沉,刺有浅深,各至其理,无过其道,过之则内伤,不及则生外壅,壅则邪从之。
浅深不及,反为大贼,内伤五脏,后生大病。
故曰,病有在毫一毛一腠理者,有在皮肤者,有在肌肉者,有在脉者,有在筋者,有在骨者,有在髓者。
是故刺毫一毛一腠理无伤皮,皮伤则内动肺,肺动则秋病温疟,热厥,淅然寒栗。
刺皮无伤肉,肉伤则内动脾,脾动则七十二日四季之月,病竟胀烦满,不嗜食。
刺肉无伤脉,脉伤则内动心,心动则夏病心痛。
刺脉无伤筋,筋伤则内动肝,肝动则春病热而筋弛。
刺筋无伤骨,骨伤则内动肾,肾动则冬病胀腰痛。
刺骨无伤髓,髓伤则消泺胻酸,体解酸然不去矣。
神庭禁不可刺。
上关禁不可刺深(深则令人耳无所闻)。
颅息刺不可多出一血。
左角刺不可久留,人迎刺过深杀人。
云门刺不可深(深则使人逆息不能食)。
脐中禁不可刺。
伏兔禁不可刺(本一穴一云刺入五分)。
三一陽一络禁不可刺。
复留刺无多见血。
承筋禁不可刺。
然谷刺无多见血。
一乳一中禁不可刺。
鸠尾禁不可刺。
上刺禁。
头维禁不可灸。
承光禁不可灸。
脑户禁不可灸,风府禁不可灸。
喑门禁不可灸(灸之令人喑)。
下关耳中有干糙,(一作■〈扌適〉)。
禁不可灸。
耳门耳中有脓,禁不可灸。
人迎禁不可灸。
丝竹空禁不可灸(灸之不幸令人目小或盲)。
承泣禁不可灸。
脊中禁不可灸(灸之使人偻)。
白环俞禁不可灸。
一乳一中禁不可灸。
石门女子禁不可灸。
气街禁不可灸(灸之不幸不得息)。
渊腋禁不可灸。
(灸之不幸生肿蚀)。
经渠禁不可灸(伤人神)。
鸠尾禁不可灸。
一陰一市禁不可灸。
一陽一关禁不可灸。
天府禁不可灸。
(使人逆息)。
伏兔禁不可灸。
地五会禁不可灸(使人瘦)。
瘈脉禁不可灸。
上灸禁。
凡刺之道,必中气一穴一,无中肉节,中气一穴一则针游于巷,中肉节则皮肤痛。
补泻反则病益笃。
中筋则筋缓,邪气不出,与真相搏,乱而不去,反还内著,用针不审,以顺为逆也。
凡刺之理,补泻无过其度。
病与脉逆者,无刺。
形肉已夺,是一夺也。
大夺血之后,是二夺也。
大夺汗之后,是三夺也。
大一泄之后,是四夺也。
新产及大下血,是五夺也。
此皆不可泻也。
曰:针能杀生人,不能起死人乎?曰:能杀生人不起死,生者是人之所受气谷,谷之所注者胃也。
胃者,水谷气血之海也。
海之所行云雨者,天下也。
胃之所出气血者,经隧也。
经隧者,五脏六腑之大络也。
逆而夺之而已矣。
迎之五里,中道而止,五至而已,五往(一作注)而脏之气尽矣。
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俞矣。
此所谓夺其天气。
故曰窥门而刺之者,死于家;入门而刺之者,死于堂。
帝曰:请传之后世,以为刺禁。
九针九变十二节五刺五邪第二
黄帝问曰:九针安生?岐伯对曰:九针者天地之数也。
天地之数,始于一,终于九。
故一以法天,二以法地,三以法人,四以法四时,五以法五音,六以法六律,七以法七星,八以法八风,九以法九野。
曰:以针应九之数奈何?曰:一者天,天者一陽一也,五脏之应天者肺也,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,皮者肺之合也,人之一陽一也,故为之治■〈金毚〉针。
■〈金毚〉针者,取法于布(一作巾),针去末半寸,卒锐之,长一寸六分,大其头而锐其末,令无得深入而一陽一气出,主热在头身。
故曰病在皮肤无常处者,取之■〈金毚〉针于病所。
肤白勿取。
二者地,地者土也,人之所以应土者肉也,故为之治员针。
员针者,取法于絮,针筒其身而员其末,其锋如一卵一,长一寸六分,以泻分肉之气,令不伤肌肉,则邪气得竭。
故曰病在分肉间,取以员针。
三者人也,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,故为之治鍉(音低)针。
鍉针者,取法于黍粟,大其身而员其末,如黍粟之锐,长三寸五分,令可以按脉勿陷以致其气,使邪独出。
故曰病在脉,少气,当补之以鍉针。
针于井荥分俞。
四者时也,时者,人于四时八正之风,客于经络之中,为痼病者也,故为之治锋针。
锋针者,取法于絮,针筒其身而锋其末,其刃三隅,长一寸六分,令可以泻热出一血,发泄痼病。
故曰病在五脏固居者,取以锋针。
泻于井荥分俞,取以四时也。
五者音也,音者冬夏之分,分于子午,一陰一与一陽一别,寒与热争,两气相搏,合为痈肿者,故为之治铍针,铍针者,取法于剑,令末如剑锋,广二分半,长四寸,可以取大脓出一血,故曰病为大脓血,取以铍针。
六者津也,律者调一陰一陽一四时合十二经脉,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,故为之治员利针。
员利针者,取法于毫,针且员且锐,身中微大,长一寸六分,以取痈肿暴痹。
一曰尖如毫,微大其末,反小其身,令可深内也。
故曰痹气暴发者,取以员利针。
七者星也,星者人之七窍,邪之所客于经,舍于络,而为痛痹者也,故为之治毫针。
毫针者,取法于毫一毛一,长一寸六分,令尖如蚊虻喙,静以徐往,微以久留,正气因之,真邪俱往,出针而养,主以治痛痹在络也。
故曰病痹气补而去之者,取之毫针。
八者风也。
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,八正之虚风伤人,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之间为深痹者也,故为之治长针。
长针者,取法于綦,针长七寸,其身薄而锋其末,令可以取深邪远痹。
故曰病在中者,取以长针。
九者野也,野者人之骨解,虚风伤人,内舍于骨解皮肤之间也,一婬一邪流一溢于身,如风水之状,不能过于机关大节者也,故为之治大针。
大针者,取法于锋针(一作鍉针),其锋微员,长四寸,以泻机关内外大气之不能过关节者也。
故曰病水肿不能过关节者,取以大针。
凡刺之要,官针最妙。
九针之宜,各有所为。
长短大小,各有所施。
不得其用,病不能移。
疾浅针深,内伤良肉,皮肤为痈。
疾深针浅,病气不泻,反为大脓。
病小针大,气泻太甚,病后必为害。
病大针小,大气不泻泄,亦为后败。
失针之宜,大者大泻,小者不移,已言其过,请言其所施。
凡刺有九,以应九变。
一曰腧刺。
腧刺者,刺诸经荥俞脏俞也。
二曰道刺。
道刺者,病在上,取之下,刺腑俞也。
三曰经刺。
经刺者,刺大经之结络经分也。
四曰络刺。
络刺者,刺小络之血脉也。
五曰分刺。
分刺者,刺分肉之间也。
六曰大泻刺(一作太刺)。
大泻刺者,刺大脓以铍针也。
七曰一毛一刺。
一毛一刺者,刺浮痹于皮肤也。
八曰巨刺。
巨刺者,左取右,右取左也。
九曰淬刺。
淬刺者,燔针取痹气也。
凡刺有十二节,以应十二经。
一曰偶刺。
偶刺者,以手直心若背,直痛所,一刺前,一刺后,以刺心痹,刺此者傍针之也。
二曰报刺,报刺者,刺痛无常处,上下行者,直内拔针,以左手随病所按之,乃出针复刺之也。
三曰恢刺。
恢刺者,直刺傍之举之,前后恢筋急,以治筋痹也。
四曰齐刺。
齐刺者,直入一,傍入二,以治寒热气小深者。
或曰参刺。
参刺者,治痹气小深者也。
五曰扬刺。
扬刺者,正内一,傍内四而浮之,以治寒热之博大者也。
六曰直针刺。
直针刺者,引皮乃刺之,以治寒气之浅者也。
七曰腧刺。
腧刺者,直入直出,稀发针而深之,以治气盛而热者也。
八曰短刺。
短刺者,刺骨痹,稍摇而深之,致针骨所,以上下摩骨也。
九曰浮刺。
浮刺者,傍入而浮之,此治肌急而寒者也。
十曰一陰一刺。
一陰一刺者,左右率刺之,此治寒厥中寒者,取踝后少一陰一也。
十一曰傍刺。
傍刺者,直刺傍刺各一,此治留痹久居者也。
十二曰赞刺。
赞刺者,直入直出,数发针而浅之出一血,此治痈肿者也。
脉之所居深不见者刺之,微内针而久留之,致其脉空。
脉气之浅者勿刺。
按绝其脉刺之,无令一精一出,独出其邪气耳。
所谓三刺之则谷气出者,先浅刺绝皮以出一陽一邪;再刺则一陰一邪出者,少益深,绝皮致肌肉,未入分肉之间;后刺深之,已入分肉之间,则谷气出矣。
故刺法曰:始刺浅之,以逐一陽一邪之气;后刺深之,以致一陰一邪之气;最后刺极深之,以下谷气。
此之谓也。
(此文乃解后针道终始篇三刺至谷气之文也)故用针者,不知年之所加,气之盛衰,虚实之所起,不可以为工矣。
凡刺有五,以应五脏。
一曰半刺。
半刺者,浅内而疾发针,无针伤肉,如拔发(一作一毛一)状,以取皮气,此肺之应也。
二曰豹文刺。
豹文刺者,左右前后针之,中脉为故,以取经络之血者,此心之应也。
三曰关刺。
关刺者,直刺左右尽筋上以取筋痹,慎无出一血,此肝之应也。
四曰合谷刺。
或曰渊刺,又曰岂刺。
合谷刺者,左右鸡足针于分肉之间以取肌痹,此脾之应也。
五曰腧刺。
腧刺者,直入直出,深内之至骨,以取壳痹,此肾之应也。
曰:刺有五邪,何谓五邪?曰:病有持痈者,有大者,有小者,有热者,有寒者,是谓五邪。
凡刺痈邪(用铍针)无迎陇。
易俗移一性一不得脓。
越道更行去其乡。
不安处所乃散亡。
诸一陰一陽一遇痈所者,取之其俞,泻也。
凡刺大邪用锋针,曰以少泄。
夺其有余乃益虚,慓其道针其邪于肌肉。
视之无有,乃自直道,刺诸一陽一分肉之间。
凡刺小邪用员针,曰以大补益其不足,乃无害。
视其所在迎之界。
远近尽至不得外。
侵而行之乃自贵(一作费)。
刺分肉之间。
凡刺热邪用■〈金毚〉针,越而沧出游不归,乃无病。
为开道乎辟门户,使邪得出病乃已。
凡刺寒邪用毫针,曰以温。
徐往疾去致其神,门户已闭气不分,虚实得调真气存。
缪刺第三
黄帝问曰:何谓缪刺?岐伯对曰:夫邪之客于形也,必先舍于皮一毛一,留而不去,入舍于络脉,留而不去,入舍于经脉,内连五脏,散于肠胃,一陰一陽一俱感,五脏乃伤,此乃邪之从皮一毛一而入,极于五脏之次也。
如此则治其经焉。
今邪客于皮一毛一,入舍于孙络,留而不去,闭塞不通,不得入经,溢于大络而生奇病焉。
夫邪客大络者,左注右,右注左,上下左右,与经相干,而布于四末,其气无常处,不及于经俞,名曰缪刺。
曰:以左取右,以右取左,其与巨刺何以别之?曰:邪客于经也,左盛则右病,右盛则左病,亦有易且移者,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病,如此者,必巨刺之,必中其经,非络脉也。
故络病者,其痛与经脉缪处,故曰缪刺。
(巨刺者刺其经,缪刺者刺其络。
)曰:缪刺取之何如?曰:邪客于足少一陰一之络,令人卒心痛,暴一胀,胸胁支满。
无积者,刺然谷之前出一血,如食顷而已,左取右,右取左。
病新发者,五日已。
邪客于手少一陽一(一作一陰一)之络,令人喉痹舌卷,口干心烦,臂外廉痛,手不及头。
刺手中指(当作小指)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,各一痏(音悔),壮者立已,老者有顷已,左取右,右取左,此新病,数日已。
邪客于足厥一陰一之络,令人卒疝暴痛。
刺足大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痏,男子立已,女子有顷已,左取右,右取左。
邪客于足太一陽一之络,令人头项痛,肩痛。
刺足小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痏,立已,不已刺外踝上三痏,左取右,右取左,如食顷已。
邪客于手一陽一明之络,令人气满胸中,喘急而支怯胸中热。
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,各一痏,左取右,右取左,如食顷已。
邪客于臂掌之间,不得屈,刺其踝后,先以指按之,痛乃刺之。
以月死生为数,月生一日一痏,二日二痏,十五日十五痏,十六日十四痏。
邪客于足一陽一跷之脉,令人目痛,从内眦始。
刺外踝之下半寸所,各二痏,左取右,右取左,如行十里顷而已。
人有所堕坠,恶血留于内,腹中胀满,不得前后,先饮利药,此上伤厥一陰一之脉,下伤少一陰一之络。
刺足内踝之下,然谷之前,血脉出一血,刺跗上动脉。
不已。
刺三一毛一上各一痏,见血立已,左取右,右取左。
善惊善悲不乐,刺如右方。
邪客于手一陽一明之络,令人耳聋,时不闻音,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端如韭叶,各一痏,立闻。
不已,刺中指爪甲上与肉交者,立闻。
其不时闻者,不可刺也。
耳中生风者,亦刺之如此数,右取左,左取右。
凡痹行往来无常处者,在分肉间痛而刺之,以月生死为数。
用针者,随气盛衰,以为痏数,针过其日数则脱气,不及其日数则气不泻,左刺右,右刺左。
病如故,复刺之如法,以月生死为数,月生一日一痏,二日二痏,渐多之,十五日十五痏,十六日十四痏,渐少之。
邪客于足一陽一明之络(《素问》作经,王冰云:以其脉左右交于面部,故举经脉之病,以明缪刺之类),令人鼽衄,上齿寒。
刺足中指(《素问》注云:刺大指次指)爪甲上与肉交者,各一痏。
左取右,右取左。
邪客于足少一陽一之络,令人胁痛不得息,咳而汗出。
刺足小指(《素》有次指二字)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痏,不得息立已,汗出立止,咳者温衣饮食,一日已,左刺右,右则左,病立已,不已,复刺如法。
邪客于足少一陰一之络,令人咽痛,不可内食,无故善怒,气上走贲上。
刺足中央之络,各三痏,凡六刺立已,左刺右,右刺左。
邪客于足太一陰一之络,令人腰痛,引少腹控■〈月少〉,不可以仰息。
刺其腰一尻一之解,两胂之上,是腰俞,以月死生为痏数,发针立已,左刺右,右刺左。
邪客于足太一陽一之络,令人拘挛背急引胁而痛,内引心而痛。
刺之从项始数脊椎侠脊,疾按之应手而痛,刺入傍三痏,立已。
邪客于足少一陽一之络,令人留于枢中痛,髀不得气(一作髀不可举),刺枢中以毫针,寒则留针,以月死生为痏数立已。
诸经刺之,所过者不病,则缪刺之。
耳聋刺手一陽一明,不已,刺其过脉出耳前者。
齿龋刺手一陽一明立已,不已,刺其脉入齿中者立已。
邪客于五脏之间,其病也脉引而痛,时来时止,视其病脉,缪刺之于手足爪甲上,视其脉,出其血,间日一刺,一刺不已,五刺已。
缪传引上齿,齿唇寒(《素》多一痛字),视其手背脉血者去之,刺足一陽一明中指爪甲上一痏,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痏立已,左取右,右取左。
嗌中肿,不能内唾,不能出唾者,缪刺然骨之前出一血立已,左取右,右取左。
(自溢肿至此二十九字,《素问》王冰注原在邪客足少一陰一络之下,今移在此。
)
邪客于手足少一陰一、太一陰一(一作一陽一)、足一陽一明之络,此五络者,皆会于耳中,上络左角,五络俱竭,令人身脉皆动而形无知也,其状若一尸一,或曰一尸一厥。
刺足大指内侧爪甲上去端如韭叶,后刺足心,后刺足中指爪甲上各有一痏,后刺手大指内侧爪甲上端如韭叶(《素问》又云后刺手心主者,非也),后刺手少一陰一锐骨之端各一痏,立已。
不已,以竹筒吹其两耳中,剔其左角之发方寸,燔治,饮以美酒一杯,不能饮者,灌之立已。
凡刺之数,先视其经脉,切而循之,审其虚实而调之。
不调者,经刺之;有痛而经不病者,缪刺之。
目视其皮部有血络者,尽取之。
此缪刺之数也。
针道第四
夫针之要,易陈而难入。
粗守形,上守神。
神乎神,客在门。
未睹其病,恶知其原。
刺之微,在速迟。
粗守关,上守机。
机之不动,不离其空,空中之机,清静以微。
其来不可逢,其往不可追。
知机道者,不可挂以发。
不知机者,叩之不发。
知其往来,要与之期。
粗之暗乎,妙哉上独有之也。
往者为逆,来者为顺。
明知逆顺,正行无问。
迎而夺之,恶得无虚。
追而济之,恶得无实。
迎而随之,以意和之。
针道毕矣。
凡用针者,虚则实之,满则泄之,菀陈则除之,邪胜则虚之。
《大要》曰:徐而疾则实,疾而徐则虚。
言其实与虚,若有若无。
察后与先,若存若亡。
为虚为实,若得若失。
虚实之要,九针最妙。
补泻之时,以针为之。
泻曰迎之。
迎之意,必持而内之,放而出之。
排扬出针,疾气得泄。
按而引针,是谓内温。
血不得散,气不得出。
补曰随之。
随之意,若忘之。
若行若按,如蚊虻止。
如留如环,去如绝弦。
令左属右,其气故止。
外门已闭,中气乃实。
必无留血,急取诛之。
持针之道,坚者为实,(《素问》注作宝)。
正指直刺,无针左右。
神在秋毫,属意病者,审视血脉,刺之无殆。
方刺之时,心在悬一陽一,及与两衡(一作冲)。
神属勿去,知病存亡。
取血脉者,在俞横居。
视之独满,切之独坚。
夫气之在脉也,邪气在上,浊气在中,清气在下。
故针陷脉则邪气出,针中脉则浊气出,针太深则邪反沉,病益甚。
故曰皮肉筋脉,各有所处。
病诀有所舍,针各有所宜。
各不同形,各以任其所宜。
无实实虚虚,损不足,益有余,是为重病,病益甚。
取五脉者死,取三脉者恇。
夺一陰一者厥,夺一陽一者狂,针害毕矣。
知其所苦。
鬲有上下,知其气之所。
先得其道,布而涿之(《太素》作希而疏之),稍深而留之,故能徐入之。
大热在上者,推而下之,从下上者,引而去之,视前痛者,常先取之。
大寒在外,留而补之,入于中者,从合泻之。
针所不为,灸之所宜。
上气不足,推而扬之;下气不足,积而从之。
一陰一陽一皆虚,火自当之,厥而寒甚,骨廉陷下,寒过于膝,下陵三里,一陰一络所过,得之留止,寒入于中,推而行之,经陷下者,即火当之。
结络坚紧,火之所治。
不知其苦,两跷之下,男一陽一女一陰一,良工所禁,针论毕矣。
凡刺虚者实之,满者泄之,此皆众工之所共知也。
若夫法天则地,随应而动,和之若响,随之若影,道无鬼神,独来独往。
凡刺之真,必先治神。
五脏已定,九候已明,后乃存针。
众脉所(《素》作不)见,众凶所(《素》作弗)闻。
外内相得,无以形先。
可玩往来,乃施于人。
虚实之要,五虚勿近,五实勿远。
至其当发,间不容瞚。
手动若务,针耀而匀。
静意视义,观适之变,是谓冥冥,莫知其形。
见其乌乌,见其稷稷;从见其飞,不知其谁。
伏如横一弩一,起若发机。
刺虚者须其实,刺实者须其虚。
经气已至,慎守勿失。
深浅在志,远近若一。
如临深渊,手如握虎,神无营于众物。
黄帝问曰:愿闻禁数?岐伯对曰:脏有要害,不可不察。
肝生于左,肺藏于右。
心部于表,肾治于里,脾为之使,胃为之市。
膈肓之上,中有父母。
七节之傍,中有志心(《素》作小心)。
顺之有福,逆之有咎。
泻必用方(《太素》作员)。
切而转之,其气乃行。
疾入徐出,邪气乃出。
伸而迎之,摇大其一穴一,气出乃疾。
补必用员(《太素》作方),外引其皮,令当其门。
左引其枢,右推其肤,微旋而徐推之。
必端以正,安以静,坚心无解,欲微以留,气下而疾出之。
推其皮,盖其外门,真气乃存。
用针之要,无忘养神。
泻者以气方盛,以月方满,以日方温,以身方定,以息方吸而内针,乃复候其方吸而转针,乃复候其方呼而徐引针。
补者行也。
行者移也,刺必中其荥,复以吸排针也。
必知形之肥瘦。
营卫血气之衰盛。
血气者,人之神,不可不谨养。
形乎形,目瞑瞑。
扪其所痛(《素》作问其所痛),索之于经,慧然在前,按之弗得,不知其情,故曰形。
神乎神,耳不闻。
目明心开而志光,慧然独觉,口弗能言,俱视独见,象若昏,昭然独明,若风吹云,故曰神。
三部九候为之原,九针之论不必存。
凡刺之而气不至,无问其数;刺之而气至乃去之,勿复针。
针各有所宜,各不同形,各任其所为。
刺之要,气至而效,效之信,若风吹云,昭 然于天,凡刺之道毕矣。
节之交,凡三百六十五会。
知其要者,一言而终;不知其要者,流散无穷。
所言节者,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也,非皮肉筋骨也。
睹其色,察其目,知其散复。
一其形,听其动静,知其邪正。
右主推之,左持而御之,气至而去之。
凡将用针,必先视脉气之剧易,乃可以治病。
五脏之气已绝于内,而用针者反实其外,是谓重竭。
重竭必死,其死也静,治之者辄反其气,取经与膺。
五脏之气已绝于外,而用针者反实其内,是谓逆厥。
逆厥则必死,其死也躁,治之者反取四末。
刺之害,中而不去则一精一泄;害中而去则致气;一精一泄则病甚而恇,致气则生为痈疡。
刺针必肃,刺肿摇针,经刺勿摇,此刺之道也。
刺诸热者,如手探汤;刺寒清者,如人不欲行。
刺虚者,刺其去;刺实者,刺其来。
刺上关者,■〈去欠〉不能欠;刺下关者,欠不能■〈去欠〉。
刺犊鼻者,屈不能伸;刺内关者,伸不能屈。
病具而内者,取之一陰一陵泉;病具而外者,取之一陽一陵泉。
一陰一有一陽一疾者,取之下陵三里。
正往无殆,下气乃止,不下复始矣。
针道终始第五
凡刺之道,毕于终始。
明知终始,五脏为纪,一陰一陽一定矣。
一陰一者主脏,一陽一者主腑。
一陽一受气于四肢,一陰一受气于五脏。
故泻者迎之,补者随之。
知迎知随,气可令和。
和气之方,必通一陰一陽一。
五脏为一陰一,六腑为一陽一。
谨奉天道,请言终始。
终始者,经脉为纪,持其脉口人迎,以知一陰一陽一有余不足,平与不平,天道毕矣。
所谓平人者,不病也。
不病者,脉口人迎应四时也,上下相应而俱往来也,六经之脉不结动也,本末相遇,寒温相守司,形肉血气必相称也,是谓平人。
若少气者,脉口人迎俱少而不称尺寸。
如是者,则一陰一陽一俱不足,补一陽一则一陰一竭,泻一陰一则一陽一脱。
如是者,可将以甘药,不可饮以至剂。
如此者弗灸。
不已者,因而泻之,则五脏气坏矣。
人迎一盛,病在足少一陽一,一盛而躁在手少一陽一。
人迎二盛,病在足太一陽一,二盛而躁在手太一陽一。
人迎三盛,病在足一陽一明,三盛而躁在手一陽一明。
人迎四盛且大且数,名曰溢一陽一,溢一陽一为外格。
脉口一盛,病在足厥一陰一,一盛而躁在手心主。
脉口二盛,病在足少一陰一,二盛而躁在手少一陰一。
脉口三盛,在足太一陰一,三盛而躁在手太一陰一。
脉口四盛且大且数,名曰溢一陰一。
溢一陰一为内关,不通者死不治。
人迎与太一陰一脉口俱盛四倍以上,名曰关格。
关格者与之短期。
人迎一盛,泻足少一陽一而补足厥一陰一,二泻一补,日一取之,必切而验之,疏取之,上气和乃止。
人迎二盛,泻足太一陽一而补足少一陰一,二泻一补,二日一取之,必切而验之,疏取之,上气和乃止。
人迎三盛,泻足一陽一明而补足太一陰一,二泻一补,日一取之,必切而验之,疏取之,上气和乃止。
脉口一盛,泻足厥一陰一而补足少一陽一,二补一泻,日一取之,必切而验之,气和乃止,疏取之。
脉口二盛,泻足少一陰一而补足太一陽一,二泻一补,二日一取之,必切而验之,气和乃止,疏取之。
脉口三盛,泻足太一陰一而补足一陽一明,二补一泻,日二取之,必切而验之,气和乃止,疏取之。
所以日二取之者,太一陰一主胃,大富于谷,故可日二取之也。
人迎脉口俱盛四倍(《灵枢》作三倍)以上,名曰一陰一陽一俱溢。
如是者,不开则血脉闭塞,气无所行,流一婬一于中,五脏内伤。
如此者,因而灸之,则变易为他病矣。
凡刺之道,气和乃止,补一陰一泻一陽一,音声益彰,耳目聪明,反此者,血气不行。
所谓气至而有效者,泻则益虚,虚者脉大如其故而不坚也。
大如故而益坚者,适虽言快,病未去也。
补则益实,实者脉大如其故而益坚也。
大如故而不坚者,适虽言快,病未去也。
故补则实,泻则虚,病虽不随针减,病必衰去矣。
必先通十二经之所生病,而后可传于终始。
故一陰一陽一不相移,虚实不相顷,取之其经。
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,邪僻妄合,一陰一陽一移居,逆顺相反,浮沉异处,四时不相得,稽留一婬一泆,须针而去。
故一刺一陽一邪出,再刺一陰一邪出,三刺则谷气至而止。
所谓谷气至者,已补而实,已泻而虚,故知谷气至也。
邪气独去者,一陰一与一陽一未能调而病知愈也。
故曰补则实,泻则虚,病虽不随针减,病必衰去矣。
(此文似解前第三篇中。
)
一陽一盛而一陰一虚,先补其一陰一,后泻其一陽一而和之。
一陰一盛而一陽一虚,先补其一陽一,后泻其一陰一而和之。
三脉动于足大指之间,必审其虚实。
虚而泻之,是谓重虚,重虚病益甚。
凡刺此者,以指按之,脉动而实且疾者则泻之,虚而徐者则补之,反此者病益甚。
三脉动(一作重)于大指者,谓一陽一明在上,厥一陰一在中,少一陰一在下。
膺腧中膺,背腧中背,肩髆虚者取之上。
重舌,刺舌柱以铍针也。
手屈而不伸者,其病在筋;伸而不可屈者,其病在骨。
在骨守骨,在筋守筋。
补须一方实,深取之,稀按其痏,以极出其邪气。
一方虚,浅刺之,以养其脉,疾按其痏,无使邪气得入。
邪气之来也紧而疾,谷气之来也徐而和。
脉实者,深刺之以泄其气;脉虚者,浅刺之使一精一气无得出,以养其脉,独出其邪气。
刺诸痛者深刺之,诸痛者其脉皆实。
从腰以上者,手太一陰一、一陽一明主之;从腰以下者,足太一陰一、一陽一明主之。
病在下者高取之,病在上者下取之,病在头者取之足,病在腰者取之腘,病生于头者头重,生于手者臂重,生于足者足重。
治病者,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。
春气在毫一毛一,夏气在皮肤,秋气在分肉,冬气在筋骨。
刺此病者,各以其时为齐。
刺肥人者,以秋冬为之齐;刺瘦人者,以春夏为之齐。
刺之痛者一陰一也,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亦一陰一也,深刺之。
痒者一陽一也,浅刺之。
病在上者一陽一也,在下者一陰一也。
病先起于一陰一者,先治其一陰一而后治其一陽一;病先起于一陽一者,先治其一陽一而后治其一陰一。
久病者邪气入深,刺此病者,深入而久留之,间日复刺之,必先调其左右,去其血脉,刺道毕矣。
凡刺之法,必察其形气。
形气未脱,少气而脉又躁,躁厥(一作疾字)者,必为缪刺之。
散气可收,聚气可布。
深居静处,占神往来,闭户塞牖,魂魄不散,专意一神,一精一气之分,无闻人声,以收其一精一,必一其神,令志在针。
浅而留之,微而浮之,以移其神,气至乃休。
男一女内外,坚拒勿出,谨守勿内,是谓得气。
针道自然逆顺第六
(前系逆顺肥瘦文,后系根结文)
黄帝问曰:愿闻针道自然?岐伯对曰:用自然者,临深决水,不用功力,而水可竭也。
循掘决冲,不顾坚密,而经可通也。
此言气之滑涩,血之清浊,行之逆顺也。
曰:人之黑白肥瘦少长各有数乎?曰:年质壮大,血气充盛,皮肤坚固,因加以邪,刺此者,深而留之,此肥人也。
广肩腋项,肉薄厚皮而黑色,唇临临然者,其血黑以浊,其气涩以迟,其贪于取予,刺此者,深而留之,多益其数。
曰:刺瘦人奈何?曰:瘦人者,皮薄色少,肉廉廉然,薄唇轻言,其血清,其气滑,易脱于气,易损于血,刺此者,浅而疾之。
曰:刺常人奈何?曰:视其黑白,各为调之。
端正纯厚者,其血气和调,刺此者,无失其常数。
曰:刺壮士真骨者奈何?曰:刺壮士真骨,坚肉缓节验验(一作监监)然,此人重则气涩血浊,刺此者,深而留之,多益其数;劲则气滑血清,刺此者,浅而疾之也。
曰:刺婴儿奈何?曰:婴儿者,其肉脆血少气弱,刺此者以毫针,浅刺而疾发针,日再可也。
曰:临深决水奈何?曰:血清气浊,疾泻之,则气竭矣。
曰:循掘决冲奈何?曰:血浊气涩,疾泻之,则气可通也。
曰:逆顺九体经络之数,此皆布衣匹夫之士也;食血者(《九墟》作血食之君),身一体空虚,肤肉软弱,血气慓悍滑利,刺之岂可同乎?曰:夫膏粱菽藿之味,何可同也。
气滑则出疾,气涩则出迟。
气悍则针小而入浅,气涩则针大而入深。
深则欲留,浅则欲疾。
故刺布衣者,深以留,刺王公大人者,微以徐。
此皆因其气之慓悍滑利者也。
曰:形气之逆顺奈何?曰:形气不足,病气有余,是邪胜也,急泻之。
形气有余,病气不足,急补之。
形气不足,病气不足,此一陰一陽一俱不足,不可复刺之,刺之则重不足,重不足则一陰一陽一俱竭;血气皆尽,五脏空虚,筋骨髓枯,老者绝灭,壮者不复矣。
形气有余,病气有余者,此谓一陰一陽一俱有余也,急泻其邪,调其虚实。
故曰有余者泻之,不足者补之,此之谓也。
故曰刺不知逆顺,真邪相搏,实而补之,则一陰一陽一血气皆溢,肠胃充郭,肺肝内胀,一陰一陽一相错。
虚而泻之,则经脉空虚,血气枯竭,肠胃慑辟,皮肤薄著,一毛一腠夭焦,予之死期。
故曰用针之要,在于知调,调一陰一与一陽一,一精一气乃充,合形与气,使神内藏,故曰上工平气,中工乱经,下工绝气危生,不可不慎也。
必察其五脏之变化,五脉之相应,经脉之虚实,皮肤之柔粗,而后取之也。
针道外揣纵舍第七
黄帝问曰:夫九针少则无内,大则无外,恍惚无穷,流一溢无极,余知其合于天道人事四时之变也,余愿浑求为一可乎?岐伯对曰:夫唯道焉,非道何可大小浅深离合为一乎哉。
故远者司外揣内,近者司内揣外。
是谓一陰一陽一之极,天地之盖。
曰:持针纵舍奈何?曰:必先明知十二经之本末,皮肤之寒热,脉之盛衰滑涩。
其脉滑而盛者病日进,虚而细者久以持,大以涩者为痛痹,一陰一陽一如一者病难治。
察其本末上下,有热者病常在,其热已衰者,其病亦去矣。
因持其尺,察其肉之坚脆、大小、滑涩、寒热、燥湿。
因视目之五色,以知五脏而决死生。
视其血脉,察其五色,以知寒热痹痛。
曰:持针纵舍,余未得其意也?曰:持针之道,欲端以正,安以静。
先知虚实,而行疾徐。
左手持骨,右手循之,无与肉裹。
泻欲端正,补必闭肤。
转针导气,邪气不得一婬一泆,真气以居。
曰:捍皮开腠理奈何?曰:因其分肉,左别其肤。
微内而徐端之,适神不散,邪气得去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