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释义
三
“不尚贤,使民不争。”
“不尚贤”,是指不人为地标榜贤才。
《庄子》说:“在朝廷者,论爵位之高低;在宗庙祭祀时,以尊卑次序而排之;在乡邻行处者,必以年龄大小而定其称;在承办事业中,则只推崇贤能者。
这是自然之序,非有意作为也。”
崇尚贤才,是自然而然的。
若有意标榜,人工树立,必使人们争名逐利而不务实际,坐享其成而不做贡献。
贤名为形式障蔽,为投机者所用,必失其真,流于虚名,贻误国家,危害社会。
“不贵难得之货,使民不为盗;不见可欲,使民心不乱。”
金玉珠宝,是谓难得之货。
本已珍贵,若再加提倡,必然促使人们去行盗。
这说明人为地加尊于某种东西,必然导致不十良后果。
浓妆艳抹,卖弄媚姿,显其丽色,必惑人之本十性十,乱人之常心,触人之邪念,诱人之妄行。
同样道理,为政者若彰荣华、显富贵、扬虚名、倡奢糜,亦会惑乱民心,上行下效,弊病四起,紊乱纲纪,国政腐败。
“是以圣人之治,虚其心,实其腹,弱其志,强其骨。
常使民无知无欲,使夫知者不敢为也。”
因此,圣人心地纯素,不留一物,十性十体圆明、虚朗,不甘陷入虚华的尘网之中,他们恬淡无为,心虚意静,柔十弱谦和,不与物争,敛华就实,神凝气聚,十精十全髓满,自然百病不生,身康体健。
若使人们保持淳朴的自然之十性十,不炫机智,不尚狡诈,返朴还淳,乐享天真,贤与贵贱相忘于德化之中,少数尚机诈者,自然不敢妄为。
此乃以德化民之方,而非愚民之策。
“为无为,则无不治矣。”
道的体十性十是无,无形无象,无声无色,不十陰十不十陽十,不上不下,空空洞十洞,杳杳冥冥,似有非有,似无非无,一切皆无。
然而万类咸仗,群生皆赖,无所不生,无所不造。
这说明“道”的体十性十和功能是无为而无不为。
以此类推,人若法天地自然之道,使其体十性十合于大道,虚无自然,无私无欲,无执无偏,恬淡无为,以“道”的“无为”原则修身治国,必可无所不治,无所不达,修身身康壮,治国国太平,收到最佳之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