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谏原文:二曰:言极则怒,怒则说者危《吕氏春秋白话文》贵直论第三 直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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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氏春秋白话文 - 贵直论第三 直谏

吕氏春秋白话文

贵直论第三 直谏

直谏

原文:

二曰:言极则怒,怒则说者危。

非贤者孰肯犯危?而非贤者也,将以要利矣;要利之人,犯危何益?故不肖主无贤者。

无贤则不闻极言,不闻极言,则一奸一人比周,百邪悉起。

若此则无以存矣。

凡国之存也,主之安也,必有以也。

不知所以,虽存必亡,虽安必危。

所以不可不论也。

齐桓公、管仲、鲍叔、甯戚相与饮。

酒酣,桓公谓鲍叔曰:“何不起为寿?”

鲍叔奉杯而进曰:“使公毋忘出奔在於莒也,使管仲毋忘束缚而在於鲁也,使甯戚毋忘其饭牛而居於车下。”

桓公避席再拜曰:“寡人与大夫能皆毋忘夫子之言,则齐国之社稷幸於不殆矣!”当此时也,桓公可与言极言矣。

可与言极言,故可与为霸。

荆文王得茹黄之狗,宛路之矰,以畋於云梦,三月不反。

得丹之姬,一婬一,期年不听朝。

葆申曰:“先王卜以臣为葆,吉。

今王得茹黄之狗,宛路之矰,畋三月不反;得丹之姬,一婬一,期年不听朝。

王之罪当笞。”

王曰:“不谷免衣襁褓而齿於诸侯,愿请变更而无笞。”

葆申曰: “臣承先王之令,不敢废也。

王不受笞,是废先王之令也。

臣宁抵罪於王,毋抵罪於先王。”

王曰:“敬诺。”

引席,王伏。

葆申束细荆五十,跪而加之于背,如此者再,谓王:“起矣!”王曰:“有笞之名一也,遂致之!”申曰:“臣闻君子耻之,小人痛之。

耻之不变,痛之何益?”

葆申趣出,自流於渊,请死罪。

文王曰:“此不谷之过也,葆申何罪?”

王乃变更,召葆申,杀茹黄之狗,析宛路之矰,放丹之姬。

後荆国兼国三十九。

令荆国广大至於此者,葆申之力也,极言之功也。

译文:

臣下言谈尽情,君主就会发怒。

君主发怒,劝谏的人就危险。

除了贤明的人,谁肯去冒这危险?如果是不贤明的人,就要凭着进言谋求私利了。

对于谋求私利的人来说,冒这危险有什么好处?所以不贤的君主身边没有贤人。

没有贤人就听不到尽情之言,听不到尽情之言,一奸一人就会结一党一营私,各种邪说恶行就会一起产生。

这样国家就无法生存了。

凡是国家的生存,君主的平安,肯定是有原因的。

不了解这个原因,即使目前生存也必定要灭亡,即使目前平安也必定遭遇危险。

国存主安的原因是不可不察知的。

齐桓公、管仲、鲍叔牙、宁成在一起喝酒。

喝得正高兴,桓公对鲍叔说。

“何不起身敬酒祝寿?”鲍叔捧起酒杯敬酒,说;“希望您不要忘记逃亡在莒国的情景,希望管仲不要忘记被囚禁在鲁国的情景,希望宁成不要忘记自己喂牛住在车下的情景。”

桓公离席对鲍叔再拜,说;“如果我和各位大夫能都不忘记您说的话,那么齐国的江山也许就不危险了!”在这个时候,桓公是可以尽情进言的了。

正因为可以尽情进言,所以可以跟他一起成就霸业。

楚文王得到茹黄之狗和宽路之箭,就用它们到云梦泽打猎,三个月不回来。

得到丹地的美一女,纵一情女色,整整一年不上朝听政。

葆申说:“先王占卜让我做太葆,卦象吉利。

如今您得到如黄之狗和宛路之箭,前去打猎,三个月不回来。

得到丹地的美一女,纵一情女色,一年不上朝听政。

您的罪应该施以鞭刑。”

文王说:“我从离开襁褓就列位于诸侯,请您换一种刑法,不要鞭打我。”

葆申说;“我敬受先王之命,不敢废弃。

您不接受鞭刑,这是我废弃了先王之命。

我宁可获罪于您,不能获罪于先王。”

文王说:“遵命。”

于是葆申拉过席子,文王伏一在上面。

葆申把五十根细荆条捆在一起,跪着放在文王的背上,再拿起来。

这样反复做了两次,对文王说:“请您起来吧!”文王说。

“同样是有了受鞭刑的名声,索一性一真的打我一顿吧!”葆申说:“我听说,对于君子,要使他心里感到羞耻,对于小人,要让他皮内觉得疼痛。

如果让他感到羞耻仍不能改正,那么让他觉得疼痛又有什么用处?”葆申说完,快步离开了朝廷,自行流放到澡渊边上,请求文王治自己死罪。

文王说;“这是我的过错,葆申有什么罪?”于是改弦更张,召回葆申,杀了茹黄之狗,折了宛路之箭,打发了丹地的美一女。

后来楚国兼并了三十九个国家。

使楚国疆土广阔到这种程度,这是葆申的力量,是直言劝谏的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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