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释义
二
“天下皆知美之为美,斯恶已;皆知善之为善,斯不善已。”
此章主旨,在于讲“道”的辩证内涵。
天下事物,在表观上总是分为真、善、美和假、恶、丑两个对立的方面。
然而任何事物或善或美、或恶或丑都具有两重十性十和可变十性十。
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。
它们可以“正复为奇,善复为妖”。
美的可以造成恶的结果,善的会造成不善的影响。
和氏璧人皆知其美,然而,正由此物引起了秦、趟相诈而兴兵,以致为残生伤十性十之不美。
金无足赤,人无完人。
任何美的和善的事物,本身都包含十着不美不善的一面。
一切事物都处于运动变化之中,美会转化为不美,善会转化为不善,乃是大道运化之必然,亦是事物发展之规律。
把美的事物当成永恒的美,把善的事物视为绝对的善,必然事与愿违,导致恶的,不善的结果。
“故,有无之相生,难易之相成,长短之相形,高下之相倾,音声之相和,前后之相随。”
大道周流六虚,变动不居,循环不已,周而复始。
虚空可生出万物,万物可散而归于虚空。
物从虚中生,有从无中来。
无可化为有,有可化为无。
有无永远处于相互转化之中。
治国兴邦,举办事业,乃至行万事,必须慎终如始。
多从困难处着想。
不可掉以轻心。
草率从事。
如此,难可化为易。
反之,若只想顺利,只图侥幸,不作好克服困难的充分准备,易也会转化为难。
难和易不是一成不变的,而是相互对待,相互转化的。
事皆有别,物各有形。
长和短是在相互比较中体现出来的。
无长则无所谓短,无短亦无所谓长。
高以下为基,贵以贱为本。
无下则无高,无高亦无下。
者相互对待,相辅相成。
“音声之相和”、“前后之相随”,亦如前理。
“是以,圣人处无为之事,行不言之教。
万物作而不辞,生而不有,为而不恃,功成不居。
夫唯不居,是以不去。”
因此,体现真常自然之道的圣人,他们明晓天地万物之理,深知自然运化之机,而能使自己体十性十合于大道,因任自然,清静无为,以德化民,不施酷政,正己化人,使人民不知不觉地处于浑厚的淳风之中。
大道虚无自然,清静无为,生化万物而不推辞,创造了万物而不据为已有,不自恃己能,不居功自傲。
由于不居功,它的功绩才永远不会被埋没。
大道具有如此伟大的品质,法天地自然之道的圣人,亦应具备如此品质,造福于人类而不求报。